招标项目名称 |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 | ||
---|---|---|---|
标段(包)名称 | 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4-09-02 18:10:45 |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
(1)工程名称: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大朗镇屏山村及松山湖,莞深高速南侧
(3)招标人: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344.4亩,总建筑面积约155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48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107平方米,总投资约为131750万元。包括教学楼、教学实验楼、科研实验楼、室内体育馆、食堂、学生宿舍、专家公寓、会堂、学术交流中心等建筑单体,包括教室、教学实验室、科研实验室、院系办公、行政办公、师生活动、会堂、室内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后勤及附属、学术交流中心、专家公寓、展厅、校史馆等功能;以及机动车停车位(含公共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设备用房、架空层等辅助用房,并配建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室外道路、景观绿化、综合管线、学生活动区域等室外工程。(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批复的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 220 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期,不包含各阶段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1)勘察服务期: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展勘察工作,自收到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发出的工程勘察技术委托书之日起计45个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勘察成果,且勘察成果需满足方案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本服务期限要求已充分考虑下雨、台风、停水、停电、节假日等因数影响。
配合服务期:自本项目勘察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设计服务期:22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方案调整优化阶段: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提交调整优化的全套工程方案设计报批图纸;②初步设计阶段:自收到设计方案确认文件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初步设计报批图纸(含概算书)并配合审批的完成;③施工图设计阶段: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之日起130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报批图纸。
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服务期顺延至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7)项目投资金额:总估算暂定为约13175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111987.5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香港城市大学(东莞)项目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初步勘察、详细勘察)、物探测试、测量,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包含剪切波速测试报告及土壤氡检测报告),对建筑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对项目建设区域进行测量、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量(含树木测量)、物探、勘探、取样、试验、剪切波速测试、土壤氡检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岩土工程设计建议(含深基坑及边坡治理建议)以及相关评审、会务、电子校核等服务、办理工程勘察文件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备案、验收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服务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
(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调整优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各专项深化设计、现场施工及竣工图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配合服务工作。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内的总图、建筑(含室内设计)、结构、电气(包括照明和动力系统)、暖通、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智能化系统、安保设计、基坑支护、建筑节能环保、绿色建筑(国标二星)、海绵城市、装配式建筑(如合适)室外环境及配套(管网、水系、道路、绿化、景观、停车场等)、场地平整及软基处理方案、与主体建筑相配套的附属设施和构筑物等。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9 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3 人(按规定不得超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6 人专家于 2024年08月26日从广东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附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 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产生。
3、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
4、各评委的签到情况
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三、开标记录
开标会议:
1、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召开投标会。
2、参加投标单位共 7家,经交易系统辅助审查及人工查询,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 7家,不符合要求的共 0 家。其中,资审时系统显示: (1)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从体【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2)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从体【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3)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从体【北建院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从体【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4)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从体【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5)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从体【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从体【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 (6)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从体【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不通过原因:◆项目负责人未签到!。经核查,本项目对联合体从体项目负责人签到不做要求。现申请将上述公司的系统资审结果由不通过修改为通过。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 7 家投标单位解密成功,0家投标单位未解密。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符合性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 7 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招标人对通过资审且解密成功的 7 家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封标。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投标文件解封及数据打包会议:
1、2024年8月27日09时0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0)进行。
2、会议现场在招标人、招标代理、公证机构见证下,解封投标文件。
3、对已解封、入围评标环节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并导入到评标系统。
4、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四、评标时间及地点
(1)评标时间: 2024年08月27日09:30时至 2024年08月27日16:30时。
(2)评标地点: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11)。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监督部门)
深圳市润置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东莞市东莞公证处(公证单位)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附表。
六、符合要求的推荐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2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建院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4 |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5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
6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
7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技术标部分: 无。
商务标部分: 有。其中,投标单位名称: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值为(0.95),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第3.2.3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第5.4(6)、5.4(7)项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价格标部分:无。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75分)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工作的理解与解读 | 15 | 评审内容: (1)对本项目勘察工作的理解清晰及完整(2.5分); (2)对本项目勘察工作的解读,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兼顾经济效益情况(2.5分); (3)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理解清晰及完整(5分); (4)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解读,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兼顾经济效益情况(5分)。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2 | 勘察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25 | 评审内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其中: (1)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的响应及说明(5分); (2)设计服务全过程高品质管理体系的计划与说明(20分)。 为实现本项目高品质设计、高品质呈现,设计人应建立经发包人认可的设计单位自身的全过程高品质管理体系及办法,包括:组织架构模型、各专业各专项设计统筹管理办法、出图品质管理办法(专业专项交圈检查、错漏碰缺专项检查、BIM模型协同等)、汇报文件品控管理办法、景观及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一体化管理办法、看样定板管理办法、施工过程每周巡场报告方式及管理办法等。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3 | 设计投资控制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其中 (1)限额设计:设计全过程成本管控办法(5分); (2)成本适配:分区分类分级管控策划(5分); (3)设计变更:无设计原因导致拆改及产生无效成本的管控办法(5分)。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4 | 对本项目勘察设计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合理化建议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其中: (1)勘察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与建议(2分); (2)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与建议(8分)。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10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其中: (1)勘察工作的服务承诺(2分); (2)设计工作的服务承诺(8分)。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6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200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200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25分)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4 |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5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1.5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1分,本分项最高得2分; (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接过工程勘察合同金额大于等于2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的,每项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关键页(能反映设计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③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2 | 企业业绩获奖 | 5 | (1)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勘察业绩获奖(1分):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 ②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 本项最高得1分。 (2)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获奖(4分):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②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4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分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3 | 拟投入本工程勘察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6分 | (1)项目勘察设计总负责人(2分): 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②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2分): 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建筑专业负责人负责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①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分; ②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直辖市)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或分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计分,同一得奖项目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分别得分;④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作为相应岗位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
(3)建筑/结构/装修/景观/勘察专业负责人(2分):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②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5分; ③装修、景观、勘察专业负责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每人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1分; 本项最高得2分。 (若同一专业拟配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 | |||
4 | 价格评分 | Y=10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勘察类似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勘察,同一项目含设计和勘察的按分别满足上述要求各计算一次类似设计业绩和勘察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单位必须为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推荐定标候选人一览表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标部分详细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标部分详细评审 | 价格标部分详细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是否入选定标候选人 |
1 | 投标单位1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55 | 通过 | 8 | 9.48 | 72.48 | 6 |
|
2 | 投标单位2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68.48 | 通过 | 15 | 9.69 | 93.17 | 1 | 是 |
3 | 投标单位3 |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58.98 | 通过 | 15 | 9.74 | 83.72 | 5 |
|
4 | 投标单位4 |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建院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62.5 | 通过 | 15 | 9.84 | 87.34 | 2 | 是 |
5 | 投标单位5 |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深圳华创联合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57.92 | 不通过 | / | / | / | / | 否决投标 |
6 | 投标单位6 |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63.34 | 通过 | 13 | 9.48 | 85.82 | 3 | 是 |
7 | 投标单位7 |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62.04 | 通过 | 13 | 9.74 | 84.78 | 4 |
|
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建院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4.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工勘岩土集团有限公司;
5.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6.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定标候选人名单(被推荐的候选人综合得分及排序不向定标委员会推送)如下: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北建院建筑设计(深圳)有限公司,中兵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评标报告(中标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