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征集危险废物领域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线索的通告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海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fhbj/2024-0015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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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dfhbj/2024-00156 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7月30日 09:23
名称: 关于征集危险废物领域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线索的通告
文号: 无 主 题 词: 无










关于征集危险废物领域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线索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海南省生态环境厅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通知》的工作要求,我市正在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及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和有效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向全市人民征集危险废物领域及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严厉打击以下涉嫌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1.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废弃包装容器、废酸、表面处理废物、有色金属采选与冶炼废物、 高浓度液态废物、废盐、废铅蓄电池、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尾气净化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

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 的重点保护区域或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倾倒危险废物;

3.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4.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 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 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5.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 成其他严重后果。

以上所指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常见的有医疗废物、废机油、废铅蓄电池、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化工釜残等。

(二)严厉打击以下涉嫌污染源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

1.重点排污单位、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单位篡改、伪造 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

2.通过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等逃避监 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3.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或者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 设备正常运行;

4.损毁或者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辅助设施。

5.第三方检测单位以及监测设备生产厂家和自动监测设备运维单位出具虚假监测报告;

二、举报原则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对提供犯罪线索的群众,将对其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捏造事实、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25585933或255153662。

2.来信举报: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永安东路40号生态环境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29号综合行政执法局;

3.直接举报:东方市生态环境局二楼监督股或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六楼生态执法大队。



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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