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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A320924001000734001002)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电子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书香甲第二期工程设备安装现场,具体详见采购合同约定。
2.2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3资金来源:自筹,100%;
2.4质量要求:合格(选用设备不得低于江苏省居配工程中标供货单位的标准,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的要求。所有供应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2.5质保期要求:二年,从货物通过供电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6交货期:10日历天。
2.7项目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2.8招标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的各种规格型号高压柜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2.9招标控制价:36.08万;
2.10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划分和招标内容如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投标段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非唯一)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1.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厂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①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所投标段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设备交付时按照招标人要求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3年1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2022年4月26 日8: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 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韩朝荣
电话: 19106189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1361153838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书香甲第二期工程设备安装现场,具体详见采购合同约定。
2.2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2.3资金来源:自筹,100%;
2.4质量要求:合格(选用设备不得低于江苏省居配工程中标供货单位的标准,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的要求。所有供应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2.5质保期要求:二年,从货物通过供电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2.6交货期:10日历天。
2.7项目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标段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2.8招标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的各种规格型号高压柜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2.9招标控制价:36.08万;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 |
1 | 10kV进线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柜 (单元式),12kV,630A,20kA/4S | 台 | 4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2 | 10kV压变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柜母线设备柜,10/0.1kV | 台 | 4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3 | 10kV配变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柜(单元式),12kV,125A,31.5kA,转移电流1750A | 台 | 6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4 | 10kV分段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柜分段柜(单元式),12kV,630A,20kA/4S | 台 | 4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5 | 数据采集终端 | 数据采集终端,开关终端单元(DTU) | 面 | 2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6 | 直流电源柜(箱) | 直流电源系统,DC110V,5A | 面 | 2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2.10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划分和招标内容如下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投标段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非唯一)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3.1.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厂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①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所投标段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设备交付时按照招标人要求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8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自2022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自2023年1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6日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系统已启用,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履约不良记录,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慎重选派项目人员,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且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2022年4月26 日8:59。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6.3特别说明:
(1)我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189 6194 5611 或400 998 0000(请在工作时间拨打,感谢理解)
(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盐城射阳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92.184.170:8191/TPBidder),会员登录首页→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9 时 00 分,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射阳县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18.92.184.170:8191/BidOpening),按系统提示参加开标并完成开标有关程序。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盐城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韩朝荣
电话: 19106189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1361153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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