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合川区龙市镇美丽家园项目已由 重庆市合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川发改发〔2022〕40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移民后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合川区龙市镇龙头村、海慧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建筑(民居)风貌整治共16栋建筑,23户。总建筑面积约4429.4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拆除原彩钢棚、新建西瓦屋面、外墙面补贴瓷砖、清洗原墙面、外墙面刷白色漆、铺贴青色外墙砖等。2.对6个院落环境整治约5000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青石板地面铺装、栽植乔木及灌木、新建花池、景墙、鸡舍、门头、排水沟、污水管网、化粪池、院坝硬化、院落周围安放垃圾桶、新建路灯及庭院灯等。3.文化提升部分包含新建百姓茶馆与廊亭,百姓茶馆建筑面积约72.44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为6.1米,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条形基础。廊亭建筑面积约18.4平方米,单层建筑,建筑高度为4.17米,结构形式为木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基础。4.对13条道路全长4883.58米道路进行改建,其中:A-H段长2198.58米路面结构形式为破除原有砼路面10cm厚+新建5cm厚级配碎石调平层+新建20cm厚现浇C25砼,I-M段长1965m路面结构形式为路基压实≥90%+20cm厚片石垫层+10cm厚泥结碎石面层等工作内容。
2.3 R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509.47万元;
R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22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重庆市合川区龙市镇人民政府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皓阳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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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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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向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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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996257320 | 联系电话: | 1990832535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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