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购买2023年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雾化设备管养服务的公告
(实施购买前)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项目名称:2023年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雾化设备管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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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
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 对光明空气监测子站周边(迳口时尚生态谷自然教育中心)雾化设备进行维护,并对台风暴雨、连续降雨后的喷淋系统进行检查。 二、服务要求 服务过程中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一切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服务单位承担,因此造成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向服务单位追偿。 |
项目预算金额:5211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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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翠湖社区粮油厂355号城市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755-29099361
传真: 电子邮箱:
公告日期:2023年8月18日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