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03922023042100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服务
项目编号:44039220230421007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服务(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304210070002
工程类型:咨询服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服务(重新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6-05 14:00 至 2023-06-12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6-07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6-08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五个工作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工
办公电话:13724206880
传真:
手机号码:13724206880
电子邮箱:870641590@qq.com
通讯地址: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22023042100700201Y
标段名称: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服务(重新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6-12 18:00
项目编号:44039220230421007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人才安居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专项规划服务
招标部分估价:349.7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批量采购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研究报告、建筑单体指标研究、专项/专题研究(包含用地功能和开发强度研究、公共服务设施专项研究、市政工程设施专项研究、交通影响评价专项研究、城市设计专项研究),详见任务书。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单体指标研究,如投标人需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牵头单位不做限制,但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职责。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无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因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单体指标研究,如投标人需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牵头单位不做限制,但需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职责。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投标子系统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服务导航(建设工程)→办事指南。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9、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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