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北新区)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北新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一标段资格预审公告296843
金额
8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12号
预算金额86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工
招标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全子龙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编号: AJB230034-05SG
1. 招标条件
        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建设项目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北新区学校新建工程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新区管经投资字[2023]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162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16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一标段
        2.2 工程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东至七里河大街、南至横江大道、西至七里河、北至九袱洲路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2.6 工期要求: 668日历天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86000.00万元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土石方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江北新区学校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一标段,包括5#高中行政图书楼、6#高中教学楼、7#高中艺术楼与音乐厅、8#高中风雨操场与食堂、9-11#宿舍楼及地下室、13#门卫等。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土建、给排水、电气、电梯、消防工程(含防排烟)、暖通工程(新风、空调)、泛光照明、幕墙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外道路、管网、景观绿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45655 m2;建筑物层数:15 层;其中地上层数:15 层;其中地下层数:1 层;建筑物高度:61.4 m;其中地下室面积:57875 m2;造价:28787.5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5387 m2;幢数:8 幢;钢结构跨度:36 m;重量:118 吨;土石方量:301600 m3;空调制冷量:4316 冷吨;幕墙面积:30852 m2;幕墙高度:25.05 m;装饰工程面积:87746 m2;层数:16 m;高度:60 m;台数:13 台;园林绿化面积:26900 m2;造价:750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从2024年5月31日0时0分到 2024年6月6日23时59分为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login.htm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4.2 资格预审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6-14 09:20:00
5. 资格审查办法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5.3 本工程根据项目实际选择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为:
                 (1)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1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资格审核查可选条件中的业绩与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中的业绩不可兼得。)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6. 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合理低价法。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100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njggzy.nanjing.gov.cn/njweb)、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jsggzy.jszwfw.gov.cn/)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等媒介上发布。
8. 其他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6、本次招标不接受红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在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7、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3年11月-2024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动合同,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
8.9、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集中清理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3〕91号)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8.10、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8.11、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满分100分):
1.企业类似工程(20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11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得20分,满分2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上述资料均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信用库中录入信息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2.企业信誉(21分)
企业具有国家认可的资信评级机构或银行评定的AAA级资信等级的得21分;AA级资信等级的得14分;A级资信等级的得7分;没有的不得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3.认证体系(24分)
(1)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8分;
(2)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8分;
(3)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8分。
(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4.工程奖项(20分)
投标人承担过的建筑工程获得过“国优”奖项的得20分,获得过“省优”奖项的得15分,获得过“市优”奖项的得10分,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得分,以最高奖项计入,限评1个,满分20分。【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市优工程1年;有效期计算方式为: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为止;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以发证或发文时间为准。如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国优”工程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詹天佑奖,投标人须为该工程的承建或参建单位;“省优”工程奖项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市优”工程奖项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行业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
5.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
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答辩为现场答辩,答辩题目由资格审查委员会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现场提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题目每题对应的得分为优:7.5分,良:6.75分,中:6分,差:5.25分,无:0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书面答辩,共两题,每题7.5分,满分15分。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违反暗标要求答辩不得分。时间不超过30分钟。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8.13、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则按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较高者排名在前。如项目负责人答辩得分也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抽签决定排名。
若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数量小于9家,招标人将降低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或者取消类似工程业绩条件,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14、本项目施工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为86000万元,为混凝土装配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为45%,属于特大型且技术复杂工程。
8.15、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京市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捷宏润安工程顾问(江苏)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镇南路100号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玄武文化科技园)B7栋3楼
        邮       编:211899 邮       编:210002
        联  系  人:胡工 联  系  人:全子龙
        电       话:025-58193763 电       话:025-51862297-8002
        传       真:/ 传       真:025-84651110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ZhaoBiaoFileInfo/RetrieveImageData.aspx?RowGuid=18c1dfdb-a95c-4543-9a97-9bd982093675&TableName=Sys_Attachs&FieldName=FileContent
招标文件查看地址:http://221.226.86.139/huiyuan/BackEnd/UniteElec/LiuChengElecView.aspx?ViewGuid=V5NAsYHVnwKb977zGYk-M7sNUBoerY8Fv*SbQit84cnGJ4hSKREJtiCtUxTF0Wmp
招投标行政监管机构咨询服务电话 025-88029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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