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nhy-2023-05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秦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395-2680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6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2
公告正文
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
(招标编号:HNHY-2023-0501)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
一、招标条件
本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 13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 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包括日间照料中心所有门窗拆除重新换新、一层室内标注位置墙面、地面拆 除;一层至三层室内、走廊及楼梯间地面、墙面、天棚、强电弱电、给排水等部分全部翻新;新建门头;新建地台及地面铺装等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 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 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 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证明或者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3 信用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5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6 月 0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及(申请人资格要求)原件的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 C 座 22 楼)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 C 座 22 楼)七、其他
本项目为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落实,河南和豫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受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
2.项目编号:HNHY-2023-0501;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主要包括日间照料中心所有门窗拆除重新换新、一层室内标注位置墙面、地面 拆除;一层至三层室内、走廊及楼梯间地面、墙面、天棚、强电弱电、给排水等部分全部翻
新;新建门头;新建地台及地面铺装等等。
5.磋商范围:漓江路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7.工期:30 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 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 式详见响应文件中的格式,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 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 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证明或者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3 信用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查询页面。
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31日至2023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 17:00。 方法:现场购买,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申 请人资格要求)原件的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
地点: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 C 座 22 楼)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2023 年 06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和盖章后,递交至开标现场。
地点: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漯河市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 C 座 22 楼)。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同时发布。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0395-59091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 C 座 22 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0395-268086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漯河市召陵区天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漯河市召陵区
联 系 人:秦先生
电 话:132739501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和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北段财富中心 C 座 22 楼 联 系 人: 宋艳杰
电 话: 15703907087
电子邮件: 86967677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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