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志丹采油厂联合站非采出水倒运处理框架协议中标候选
人公示
(招标编号:HC-ZCZB-2024-001)
公示结束时间:2024 年 03 月 01 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志丹采油厂联合站非采出水倒运处理框架协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 名:志丹县宏迈商贸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处理费 9.8 元/方,倒
运费用下浮率 1%,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2 名:陕西品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处理费 9.92 元/方,
倒运费用下浮率 0.8%,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中标候选人第 3 名:陕西保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类型投标报价:处理费 9.98 元/方,
倒运费用下浮率 0.5%,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 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志丹县宏迈商贸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李荣荣/
中标候选人(陕西品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胡志万/
中标候选人(陕西保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朱海刚/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志丹县宏迈商贸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品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保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志丹县宏迈商贸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品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保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应当自收
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所提异议的内容;
(三)相关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其他
本次公示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
招标投标项目监管服务平台(http://1.85.55.165/)上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志丹采油厂
地 址:延安市志丹县
联 系 人:杨诚
电 话:0911-662282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 21 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B-1701
联 系 人: 郑雪杰
电 话: 13369291142
电子邮件: 25872119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