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4MA7KBP7J62309040933
项目业主: 惠州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惠州市利达气象科技公司
合同名称: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441304MA7KBP7J62309040933
合同总金额: ¥77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
服务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荃湾港区东部岸线,拟建设1座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码头长度280m,可同时兼顾2艘3千吨级船舶停靠,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249万吨,项目使用岸线300m。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87亿元。
2、工作内容: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内容包括项目现场环境勘察、区域大气雷电环境分析、历史雷电灾害分析、雷电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区域气候特征、高影响天气灾害风险分析、关键气象因子分析及工程参数计算、结论及建议等。
3、工期要求:甲方发出报告编制委托书后20天内完成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并且通过专家评审,报告评审后5天内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4、深度要求:报告需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法律、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合同附件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服务委托合同20230913.pdf
惠州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5日
采购项目名称: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
采购项目编码: 441304MA7KBP7J62309040933
项目业主: 惠州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惠州市利达气象科技公司
合同名称: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服务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441304MA7KBP7J62309040933
合同总金额: ¥77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9月13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6日
服务内容: 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惠州市大亚湾荃湾港区东部岸线,拟建设1座5万吨级液体散货泊位,码头长度280m,可同时兼顾2艘3千吨级船舶停靠,码头设计年吞吐量为249万吨,项目使用岸线300m。项目总投资估算约5.87亿元。
2、工作内容:根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技术规范》、《气候可行性论证规范》及相关技术规范开展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内容包括项目现场环境勘察、区域大气雷电环境分析、历史雷电灾害分析、雷电灾害风险综合评估、区域气候特征、高影响天气灾害风险分析、关键气象因子分析及工程参数计算、结论及建议等。
3、工期要求:甲方发出报告编制委托书后20天内完成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编制并且通过专家评审,报告评审后5天内取得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4、深度要求:报告需符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各级政府颁布的有关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法律、条例、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满足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要求。
合同附件 惠州港荃湾港区5万吨级液体散货码头项目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及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服务委托合同20230913.pdf
惠州港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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