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2032500302
预算金额29.0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宁乡饶丹文印室29.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2203250030-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金洲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宁乡饶丹文印室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金洲镇文印广告制作服务标段一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20325003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优惠率(%)
1 金洲镇文印广告制作服务标段一 广告服务详见采购需求110
 合计金额小写: 29081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零捌佰壹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实际结算价=下表单价上限值*(1-10%)*实际数量

序号

名称

材质/数量

页面/规格

单位

单价上限值(元)

数量

投标总价(元)

1

录入

表格编辑

A3/A4

3

5000

15000

纯文字录入

A3/A4

4

5000

20000

2

打印输出

80g复印纸

A4

1

12000

12000

80g复印纸

A3

1.5

12000

18000

80g复印纸

A4

0.4

12000

4800

100份以内复印

80g复印纸

0.3

12000

3600

100份以上复印

80g复印纸

A3

0.8

12000

9600

100份以内复印

80g复印纸

0.6

12000

7200

100份以上复印

3

印刷品(宣传单、宣传手册、折页)

157g铜板纸A4大小(小于2000张)

宣传折页彩色(含单页)

0.5

4000

2000

157g铜板纸A3大小(小于2000张)

宣传折页彩色(含单页)

0.9

4000

3600

200g铜板纸A4大小(小于2000张)

宣传折页彩色(含单页)

1.1

4000

4400

宣传画册设计

100

150

15000

80克纸单面单色(小于2000张)

A4

0.3

4000

1200

80克纸单面双色(小于2000张)

A4

0.4

4000

1600

80克纸双面单色(小于2000张)

A4

0.35

4000

1400

80克纸双面双色(小于2000张)

A4

0.45

4000

1800

4

胶装

薄(100张以下)

A4

12

100

1200

厚(100张以上)

15

100

1500

薄(100张以下)

A3

20

100

2000

厚(100张以上)

25

100

2500

5

打孔装订

薄(100张以下)

A4

10

150

1500

厚(100张以上)

12

150

1800

薄(100张以下)

A3

15

150

2250

厚(100张以上)

18

150

2700

6

彩色打印/复印

80g 复印纸

A4

2

5000

10000

200g 以上铜版纸/卡纸

4

250

1000

80g复印纸

A3

5

1000

5000

200g 以上铜版纸/卡纸

6

2500

15000

7

打印

彩喷纸108g

A1

40

125

5000

彩喷纸108g

A0

60

200

12000

8

PPT

PPT设计

50

1000

50000

9

工作证

6

200

1200

10

寸照

1寸/2寸

10

200

2000

11

座位牌

内芯

双面

5

30

150

架子

10X20强磁亚克力台签

20

30

600

三角形台签

7

30

210

12

CAD图纸输出

蓝图、白图

A2

15

260

3900

蓝图、白图

A1

25

260

6500

蓝图、白图

A0

30

260

7800

13

CAD彩色图纸输出

彩喷纸108g

A2

30

260

7800

彩喷纸108g

A1

40

260

10400

彩喷纸108g

A0

60

260

156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2-05-07 —— 2023-05-07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金洲镇人民政府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交付时间:甲方指定时间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1.1、合同价款按实际成交数量结算,实际价款=成交数量×采购单项上限单价×(1-成交报价优惠率)(注:项目成交报价优惠率10%)。

4.1.2、项目价款为包干价款,项目价款含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原材料、设备、人工、设计、安装、税费等所有费用。

4.1.3、甲方在服务期限内每季度末对乙方服务进行验收、结算,在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按财政集中支付程序支付乙方上一季度的结算价款,乙方在申请付款前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的发票。

4.2 收款账户: 湖南宁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洲科技支行(宁乡饶丹文印室:8201030000064468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简易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1、服务时间一般都为正常工作时间,但是不排除特殊紧急情况(非工作时间)提供服务,服务响应时间为1小时,如果两次未在 1 小时内响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纸张以及服务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

3、乙方对在服务过程中获悉的文印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将服务事项透露给无关人员,为保证本项目保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同时签订保密协议。

4、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广告所用材质、材料和配件必须符合广告行业、广告材质及采购标准,并确保安全、合格,安装在户外的宣传物品保证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用纸、印装质量稳定,无污垢,无墨点,无缺页,无破损,不透色,广告所用材质、材料和配件必须符合广告行业、广告材质及采购标准,并确保安全、合格,安装在户外的宣传物品保证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因本项目涉及政府机密文件的印刷,成交人须对所提供的服务严格保密,不得将服务事项透露给无关人员。关于文印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双方均应完全履行本合同,如有一方违约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本合同实质不能继续履行的,则违约方按预算总额的10%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

7.4、乙方服务须符合行业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每出现一次质量问题,甲方按每次2000元扣减服务价款。

7.5、乙方服务质量不合格达到三次或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本条第一项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向宁乡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2022年5月7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由宁乡市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形成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乙方承诺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采购人执两份,供应商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金洲镇龙桥村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县金洲镇沩桥村二组
法定代理人: 张凤超 法定代理人: 饶丹
委托代理人: 鲁恩超 委托代理人: 饶丹
电话: 0731-88980080 电话: 0731-88980080
传真: 0731-88980080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标段一.pdf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