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节能国祯水务运营事业部湖南区域衡阳厂、衡山厂2024年度污泥调理剂药剂询比采购项目(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节能国祯水务运营事业部湖南区域衡阳厂、衡山厂2024年度污泥调理剂药剂询比采购项目(二次公告)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湖南区域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水务运营事业部湖南区域衡阳厂、衡山厂2024年度污泥调理剂药剂询比采购项目(二次公告) |
二、标段(包)编号:20240702030181231001001 |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湖南区域公司 |
五、代理机构: 无 |
六、项目概况: |
(一)资金来源:自筹 |
(二)项目概况:衡阳县污水厂运营规模 4万吨/日、衡山县污水厂运营规模4 万吨/日 |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污泥调理剂2024年度采购量约399.07 吨。 |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本次采购的污泥调理剂为一种液体药剂配方,可以由一种或多种药剂构成,由供应商自行组合调配,产品无毒、无腐蚀性,易长时间存储,用于污泥调理。 |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后一年 |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湖南省衡阳地区 |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且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资质、资金、技术、人员及相应的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文件。本标段接受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一个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销售商参加应答,同时,生产厂家不得共同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应答。 2.财务要求: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供应商须提供 2023年度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2 年 1 月 1 日(含)至今至少具有 1 项 污泥调理药剂的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项目名称、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等内容,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自身的业绩。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其他要求:(1)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工作,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3)取得采购文件的响应单位最迟于2024年8 月21 日17:00分前,自行前往衡阳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所投产品的上机实验(实验结果作为评分依据之一)、最迟于2024年8 月21 日17:00分前,自行前往衡山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所投产品的上机实验(实验结果作为评分依据之一)。任一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实验的,评审办法商务技术部分中“药剂单耗”项评分为“0”。 |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9日 到 2024年08月13日23时59分 |
(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完成平台服务费缴纳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
十四、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响应文件递交菜单完成线上报价并递交响应文件。 |
十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 10时00分 |
十六、响应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免收。 |
十七、平台操作说明: |
(1)凡是拟参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ebidding.cecep.cn/)上完成注册审核后,方可办理在线报名、缴纳平台服务费后获取采购文件。 |
(2) 电子采购平台技术服务热线:0512-58188179 |
十八、公告发布媒介: |
本公告通过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ebidding.cecep.cn/)对外发布 |
十九、联系方式: |
采购人:中节能国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水务运营事业部湖南区域公司 | |
地址:长沙市车站北路140号 | |
联系人:刘丽丽 | |
电话:13974999594 | |
邮箱:345474903@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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