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WXHS202309004-X02]洋溪文化城(原锡兴钢厂地块)地块基础设施策划开发及洋溪路新建工程洋溪路(新邺大道—盛岸西路)、洋溪一支路、洋溪二支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金额
103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8/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惠行审投[2023]157号
预算金额1035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可婷0510-8282091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9/0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洋溪文化城(原锡兴钢厂地块)地块基础设施策划开发及洋溪路新建工程洋溪路(新邺大道—盛岸西路)、洋溪一支路、洋溪二支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洋溪文化城(原锡兴钢厂地块)地块基础设施策划开发及洋溪路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洋溪文化城(原锡兴钢厂地块)地块基础设施策划开发及洋溪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3]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洋溪路(新邺大道—盛岸西路)、洋溪一支路、洋溪二支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
2.1.2 建设规模:洋溪路(新邺大道~盛岸西路)全长约122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5米,在桩号AK0+114新建7.45+3.5+7.45米箱涵一座,在桩号AK1+320新建1-16板梁桥一座;洋溪一支路全长约570米,道路红线宽度15米;洋溪二支路全长约740米,道路红线宽度12米,在桩号CK0+060.450处新建1-16板梁桥一座。道路等级均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
2.1.3 合同估算价:1035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01日,竣工日期:2026年04月24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道路、桥涵、管线、照明、交通设施、海绵城市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近五年来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合同价≥6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类似工程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上的金额为准,有效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均需经设计、监理、施工、招标人四方盖章),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

自2022/08/16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08/16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05/16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16日 16:00 时至2024年08月21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9日9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施工类评定分离(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惠山区钱桥街道办事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无锡市惠山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96号 
地址:
无锡市经开区高浪东路508号华发大厦A座22楼 
邮编:
214000 
邮编:
214000 
联系人:
陈可婷 
联系人:
郭威 
电话:
0510-83590891 
电话:
0510-8282091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44369464@qq.com 
2024年08月16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和定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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