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编号:P-XJ-22-004582
二、采购单名称: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酒杯、汾酒器等用品采购项目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2-11-01 07:50
四、报价有效期:2023-01-30
五、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六、采购执行单位:宁波梅东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七、采购执行人:罗培军
八、采购执行人联系方式:15957486701
九、询价类型:公开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或附件。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项目工期要求 | 地点 | 规格型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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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筷子 | 30 | 双 | 13% | 10天 | 24.2长 详见附件 | ||
2 | 高脚杯 | 30 | 只 | 13% | 10天 | 407ml 详见附件 | ||
3 | 葫芦酒杯 | 20 | 只 | 13% | 10天 | 240毫升 详见附件 | ||
4 | 白酒汾酒器 | 20 | 只 | 13% | 10天 | 直身醒酒器100ml 详见附件 | ||
5 | 红酒汾酒器 | 20 | 只 | 13% | 10天 | 直身醒酒器300ml 详见附件 | ||
6 | 白酒杯 | 20 | 只 | 13% | 10天 | 容量:6ml 详见附件 | ||
7 | 烟灰缸 | 20 | 只 | 13% | 10天 | 直径10cm高3cm 详见附件 | ||
8 | 不锈钢公勺 | 20 | 只 | 13% | 10天 | 勺子总长:22cm 详见附件 |
十、报价要求:请根据明细清单填报含税单价
十一、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后付款
十二、其他内容:1.所报价格必须是人民币含税价格(为一口价,请注明增值税税率)。 2.交货地点:宁波梅山岛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3.交货时间:请注明交货期,以订货之日起计算。 4.我司付款方式:验收合格且收到贵司有效发票40个工作日内付款。 5.报价单须加盖公章和签名,报价有效期至少为30天。 6.报价单请注明所供应的材料为全新合格正品。如我司特别注明需提供原产地证明,原厂质保书,材质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等,请贵司在报价时予以承诺。如有假货,假一赔三。如数额较大,按刑法相关规定处理。 7.营业执照上需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如贵司有需特殊说明的事项,请在报价文件中注明。 8.此单仅为询价,有可能不订,有可能只订其中几项,请贵公司慎重报价。订货通过传真、邮箱等方式予以确认,对未接受报价的,不再另行通知。 9.支持7天无理由退换货。 10.严禁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人员进入公司;非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县来人需提供48小时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我司做好测温、亮码、行程卡检查、信息登记等工作;各业务(含送货)人员进港前,请提前通过我司“访客系统”进行预约。若采购方防疫要求有变,业务(含送货)人员需配合执行。 报价单必须符合上述条款,不按以上条款报价而又没有书面特别说明,我司将视为无效报价。
发布日期:20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