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都县]江西华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交警执法检验鉴定项目(采购编号:JXHY2024-ND-C002)的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hy2024-nd-c002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华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女士0797-681263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15
公告正文
江西华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交警执法检验鉴定项目(采购编号:JXHY2024-ND-C002)的竞争性磋商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HY2024-ND-C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执法检验鉴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公告文件内容:第一章 磋商文件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5.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7日。(五)开标与评审 33、评分标准 技术分 三、拟派本项目技术力量专业人员的综合实力(20分)
投标人拟派遣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即: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资质的人员10人及以下得2分,11至15人得4分,16-20人得6分,21-25人得8分,26人及以上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痕迹鉴定(限手印、潜在手印显现、足迹)、痕迹(除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外)和痕迹鉴定(限手印鉴定)鉴定人员不计在内】,未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即: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资质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痕迹鉴定(限手印、潜在手印显现、足迹)、痕迹(除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外)和痕迹鉴定(限手印鉴定)鉴定人员不计在内】,未提供不得分。
三、采购项目需求 车辆司法鉴定收费预算
根据赣州市价证字〈2014〉517号规定,机动车司法鉴定收费为:
重大事故:
汽车类:1350元/台(整车1200元/台+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一般事故:
汽车类:950元/台(底盘450元+车架200元+外观15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6〉46号第八项中规定。车辆速度及痕迹鉴定2500元/台。 现变更为:第一章 磋商文件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5.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15日。(五)开标与评审 33、评分标准 技术分 三、拟派本项目技术力量专业人员的综合实力(20分)
投标人拟派遣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鉴定资质的人员5人及以下得2分,5-8人得4分,9-12人得6分,13-16人得8分,17-20人及以上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鉴定资质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不得分。
三、采购项目需求 车辆司法鉴定收费预算
重大事故:
汽车类:1350元/台(整车1200元/台+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一般事故:
汽车类:950元/台(底盘450元+车架200元+外观15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车辆速度及痕迹鉴定2500元/台。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 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系方式:15807971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华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清华名府六小对面
联系方式:0797-6812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807971365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XHY2024-ND-C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执法检验鉴定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公告文件内容:第一章 磋商文件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5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5.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05月07日至2024年05月07日。(五)开标与评审 33、评分标准 技术分 三、拟派本项目技术力量专业人员的综合实力(20分)
投标人拟派遣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即: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资质的人员10人及以下得2分,11至15人得4分,16-20人得6分,21-25人得8分,26人及以上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痕迹鉴定(限手印、潜在手印显现、足迹)、痕迹(除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外)和痕迹鉴定(限手印鉴定)鉴定人员不计在内】,未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即:痕迹鉴定、法医毒物)鉴定资质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痕迹鉴定(限手印、潜在手印显现、足迹)、痕迹(除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外)和痕迹鉴定(限手印鉴定)鉴定人员不计在内】,未提供不得分。
三、采购项目需求 车辆司法鉴定收费预算
根据赣州市价证字〈2014〉517号规定,机动车司法鉴定收费为:
重大事故:
汽车类:1350元/台(整车1200元/台+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一般事故:
汽车类:950元/台(底盘450元+车架200元+外观15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根据赣发改收费字〈2006〉46号第八项中规定。车辆速度及痕迹鉴定2500元/台。 现变更为:第一章 磋商文件 四、响应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05月1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因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时间与北京时间略有差异,实际开标时间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响应供应商须知 5.2查询的截止时间点为2021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15日。(五)开标与评审 33、评分标准 技术分 三、拟派本项目技术力量专业人员的综合实力(20分)
投标人拟派遣本项目服务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鉴定资质的人员5人及以下得2分,5-8人得4分,9-12人得6分,13-16人得8分,17-20人及以上得10分,未提供不得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不得分。
2.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具有从事交通事故司法鉴定服务类鉴定资质副高及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提供1人得2分,满分10分。
评审依据:提供司法鉴定人证(所提供的的人员必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职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鉴定人拥有多项鉴定资质的不重复计算,未提供不得分。
三、采购项目需求 车辆司法鉴定收费预算
重大事故:
汽车类:1350元/台(整车1200元/台+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一般事故:
汽车类:950元/台(底盘450元+车架200元+外观15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摩托车类:250元/台(整车及部件100元+照相费50元+检测车100元)
车辆速度及痕迹鉴定2500元/台。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0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 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都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宁都县县城
联系方式:158079713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华悦工程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清华名府六小对面
联系方式:0797-6812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5807971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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