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资格预审: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EPC)工程-拆除及新建工程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07/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一冶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EPC)工程-拆除及新建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编号:20210708-福州-FBZB012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名称: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EPC)工程
2.招标工程范围: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EPC)工程的拆除及新建工程施工内容;
3.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4.工期要求:
暂定工期:840天,应满足发包人工程建设总进度要求,并应无条件满足招标人在工程施工中的变化要求,总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准,具体详见确认网络计划安排总工期以招标人要求的工期为准。 具体开工日期按照监理人或招标人工作通知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5.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质量标准规定的要求及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标准,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相关法人委托;
3.投标人在中冶电商平台与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存在服务关系(持有中国一冶施工许可证);
4.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其他未尽事宜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07月09日10:00时 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日期为:2021年07月12日10:00时
3.资格预审合格,方可对其发放招标文件;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应于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录入中冶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
http://ec.mcc.com.cn/
)。
五、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及劳动合同(或相关社保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一冶施工许可证;
6.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4类人员的劳动合同(或相关社保证明)、授权任命书、岗位证等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企业完成的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均应为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商平台(
http://ec.mcc.com.cn/
)。
六、资格预审文件结果
1.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于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出预审结果通知书。
2.凡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请登录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
http://ec.mcc.com.cn/
)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辉大厦8楼
联系人:董工(0591-83837028)
时间:2021年07月 09日
|
附件列表
|
附件1:资格预审公告(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红楼周边公共服务设施工程-拆除及新建工程).docx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