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学校通知起30日内到货、安装调试完毕及验收合格
(1)中标人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所产生的一切材料费、工具费、人工费、手续费、差旅费、食宿费和加班费等,由于搬运、装卸、吊装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承担。(2)中标人负责产品在交货及安装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3)中标人负责其派出的安装调试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4)中标人应保证产品包装完整,到达指定的交货地点前未拆封。
1、中标人应按照合同要求、国家相关质量标准提供全新货物。提供的产品应是原装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2、质量保证期:项目整体质保期6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超出厂家正常保修范围的,中标人需向厂家购买;未在投标报价表中单列其费用的,视为免费提供。质保期内所有设备维护等要求免费上门服务。
1、根据长财采购[2016]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按照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中标人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4、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验收书后,产品才视为验收合格,并开始计算质保期。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验收。当验收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索赔并上报主管部门的处置,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货物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甲方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2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付款方法1.1付款人:长沙市长郡智谷中学(通过国库集中支付)1.2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学校将按照市财政项目资金拨付方案支付合同款的95%,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一次性无息付清余款5%。2、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培训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4、对于城建档案馆有资料归档要求的,中标单位负责编制满足城建档案馆归档和备案的资料,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