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工程总承包
金额
2412.9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050024051700367001
预算金额2412.98万元
招标公司哈密市文化馆
招标联系人鱼珑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蔡恒志173977000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工程总承包
( 6505002405170036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4051700367001)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市发改社会[2024]19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412.98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文化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
2.项目规模: 项目主要内容为装修及设备购置,其中:装修面积共计7000平方米,包括剧场、文化馆管理用房、功能用房、大厅、休息厅装修。设备采购工程包括扩声系统1套、灯光系统1套、舞台机械系统1套、LED显示屏系统1套、剧场内部通讯及监视系统1套、剧场场馆座椅598座、管理用房办公设施设备100套,部分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部分室外配套工程(道闸、室外监控、路灯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0024051700367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内容为装修及设备购置,其中:装修面积共计7000平方米,包括剧场、文化馆管理用房、功能用房、大厅、休息厅装修。设备采购工程包括扩声系统1套、灯光系统1套、舞台机械系统1套、LED显示屏系统1套、剧场内部通讯及监视系统1套、剧场场馆座椅598座、管理用房办公设施设备100套,部分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部分室外配套工程(道闸、室外监控、路灯等)。完成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 工程设计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② 工程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要求:提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5)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其注册证书须合格有效。(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④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6)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到 2024年05月3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0:00
2.开标方式:开标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整(¥4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5556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锁解密)。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4年05月2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 6505002405170036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0024051700367001)已由哈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市发改社会[2024]19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412.98 万元,招标人为哈密市文化馆。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哈密市
2.项目规模: 项目主要内容为装修及设备购置,其中:装修面积共计7000平方米,包括剧场、文化馆管理用房、功能用房、大厅、休息厅装修。设备采购工程包括扩声系统1套、灯光系统1套、舞台机械系统1套、LED显示屏系统1套、剧场内部通讯及监视系统1套、剧场场馆座椅598座、管理用房办公设施设备100套,部分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部分室外配套工程(道闸、室外监控、路灯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0024051700367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内容为装修及设备购置,其中:装修面积共计7000平方米,包括剧场、文化馆管理用房、功能用房、大厅、休息厅装修。设备采购工程包括扩声系统1套、灯光系统1套、舞台机械系统1套、LED显示屏系统1套、剧场内部通讯及监视系统1套、剧场场馆座椅598座、管理用房办公设施设备100套,部分办公设施设备的购置,部分室外配套工程(道闸、室外监控、路灯等)。完成哈密市文化馆装修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采购和施工等所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 工程设计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 ② 工程施工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业绩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签署日期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项目经理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2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及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
3)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要求:提供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门户网站公开的信用评价结果”的网页查询截图。(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5)其他人员要求:①施工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②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提供);③设计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其注册证书须合格有效。(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提供);④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岗位证,安全员还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颁发的施工安全生产考核证(C证)。以上人员配备(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⑤施工项目班子管理主要成员(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在本单位注册,项目班子成员无在建项目承诺书(由企业承诺该项目班子成员无在施项目)。
6)联合体要求: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授权委托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8)其他要求:疆外或自治区外企业若中标,应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及2021年6月3日发布的《关于启用新版新疆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的公告》的规定,登陆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且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5月24日到 2024年05月31日
2.获取方式:请到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6月14日 10:00
2.递交方法: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哈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hmzwfw.com/hamiggzy/index.html)上传完成。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4日 10:00
2.开标方式:开标现场公开开标
3.开标地点: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哈密市伊州区光明路2号建设大厦1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标准和方法为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2、拟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办理CA证书,CA证书办理请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查看系统操作手册及CA办理事宜,详阅办事指南。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人须登录哈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mzwfw.com)->服务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如果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中有疑问,请与软件公司联系。联系电话:400-998-0000
4、投标保证金:肆拾万元整(¥400000元),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保证金递交到: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户名:哈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单位账号开户行名称:工行新疆哈密解放路支行
保证金存入账(卡)号:9558833011000055556
保证金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选择电子保函(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理)、银行电汇、网银转账、银行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各种缴纳方式均须从总公司基本账户支出,其他账户支出的保证金无效。
5、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代表提供近期社保证明参与开标活动,并携带实体CA证书(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锁解密)。项目建造师及管理班子其他人员无需到场参与开标活动,待后期项目实施阶段实地核查,若发现存在虚假行为的将严肃追责。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哈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密市文化馆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路博物馆 | 地 址:新疆哈密市天山北路35号京龙大厦703室 |
联 系 人:鱼珑耀 | 联 系 人:蔡恒志 |
电 话:18097921858 | 电 话:17397700007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416986648@qq.com |
2024年05月2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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