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AR智能眼镜及软件平台一期维保服务单一来源谈判公告
金额
6.2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2023010099
预算金额6.2万元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0
公告正文



北京亮亮视野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以下项目邀请贵公司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AR智能眼镜及软件平台一期维保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3010099。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单位:项)

单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总价限价
(单位:元,人民币)

备注

1

AR智能眼镜及软件平台一期维保服务

1

62000

62000


合计

62000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固定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或总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最高单价限价金额和最高总价限价金额,是用户单位根据2021年实际使用量和2022年核准的预算金额核算所得,最终结算应以具体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AR智能眼镜及软件平台一期维保服务

广州

维保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谈判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1.9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1.10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谈判。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2、谈判文件的获取
2.1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23年9月27日09:00至2023年10月7日17:00;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以下简称“南航采招网”,网址:https://csbidding.csair.com),选择谈判项目下载谈判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谈判。
2.2 谈判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电话:020-86138881。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9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3.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4、联系方式
4.1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分公司
地址: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南航机务工程部大楼505室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先生,020-86133653 5、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请注意:如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可在获取询价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输入疑问内容,同时以书面形式列明所提疑问内容,加盖公章并扫描后上传做为附件。采购人将通过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站“采购文件澄清”栏目发布答复。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广州新白云国际机场北区横十路南航机务工程部大楼430室
联系人:郭女士
联系电话:020-86121024
如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机务工程部)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北区南航机务工程部529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20-86137199

阶段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资格预审阶段

应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48小时内提出异议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招标采购项目)应于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于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应于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供应商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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