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支队危爆大队租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3/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303070001
预算金额110.6万元
招标公司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招标联系人赵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戴文武15111064577
中标公司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治安支队危爆大队租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项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采购项目名称:治安支队危爆大队租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CSCG-202303070001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1106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55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购人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2011年9月,市公安局向市政府报送《长沙市公安局关于租赁专业库房存储废旧炮弹和火工品所需经费的紧急请示》,申请租用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储存废旧炮弹一直租用至今,现今废旧炮弹存储仓库存放各类炮(炸)弹123枚,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炸)弹量时有增加,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机关收缴废旧炮弹储存实际及国家相关废旧炮弹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的新要求,特申请继续租用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储存收缴的废旧炮弹并由市公安局机关负责销毁工作。
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爆炸物的储存仓库,外部安全距离经安全评价合格,符合废旧炮弹的储存条件,并对该仓库进行了大量投入、改造,保证安全,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进行租赁该仓库用于储存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
专家对项目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本项目拟购服务为治安支队危爆大队租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该仓库的选址须远离城镇,没有重要保护设施或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库区应有符合规定的消防、防雷设施等,以确保人民的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13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要求,经市局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核价,以招投标的形式一直租赁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三个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并按规范要求做了相应的改造建设工作。目前长沙需要有安评资质的废旧炮弹储存库、报废火工品储存库和非法生产的爆炸物品储存库仅有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本项目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法定适用情形。同时为了保持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和服务性的配套,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本项目应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担负着全市危爆物品管理、储存任务,爆炸物品均为战争遗留,或建筑工地、河流发现的炮弹,还有日常收缴的非法生产爆炸用品,因为产品的特殊性,对仓库的选址、存储、及仓库的建筑结构、安全距离和周边环境都要严格要求。
仓库将承担全市危爆物品管理、储存、及日常维护任务。仓库须远离城镇,没有重要保护设施或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所处位置不受山洪、滑坡等地质危害影响,没有无关人员和物流通过储存库区。库房须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顶部覆土至仓库两侧及背后,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泄爆面积满足建规要求。应设有库房出入口及装卸站台。仓库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要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库房顶部应设有通风窗,通风窗安装有金属丝网和栅栏等。
供应商需要有安评资质的废旧炮弹储存库、报废火工品储存库和非法生产的爆炸物品储存库。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供应商所在地址: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金盆组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3-03-15至2023-03-22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成员名单: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1055号
联系 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1397314289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1室
联系 人:戴文武、粟瑀、罗婷
联系电话:15111064577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 址:长沙市政府机关大院第二办公楼五楼
联系 人:王希
联系电话:88666341
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2023 年3 月15 日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名称: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采购项目名称:治安支队危爆大队租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CSCG-202303070001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总预算金额:1106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最高限价:553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购人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2011年9月,市公安局向市政府报送《长沙市公安局关于租赁专业库房存储废旧炮弹和火工品所需经费的紧急请示》,申请租用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储存废旧炮弹一直租用至今,现今废旧炮弹存储仓库存放各类炮(炸)弹123枚,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炸)弹量时有增加,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机关收缴废旧炮弹储存实际及国家相关废旧炮弹储存安全管理规范的新要求,特申请继续租用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仓库储存收缴的废旧炮弹并由市公安局机关负责销毁工作。
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爆炸物的储存仓库,外部安全距离经安全评价合格,符合废旧炮弹的储存条件,并对该仓库进行了大量投入、改造,保证安全,考虑到项目的延续性服务,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继续进行租赁该仓库用于储存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
专家对项目唯一性的论证意见:
本项目拟购服务为治安支队危爆大队租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该仓库的选址须远离城镇,没有重要保护设施或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库区应有符合规定的消防、防雷设施等,以确保人民的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2013年以来,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处置爆炸物品工作安全规范》要求,经市局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核价,以招投标的形式一直租赁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三个爆炸物品储存仓库,并按规范要求做了相应的改造建设工作。目前长沙需要有安评资质的废旧炮弹储存库、报废火工品储存库和非法生产的爆炸物品储存库仅有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一家。本项目供应商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法定适用情形。同时为了保持项目的一致性、延续性和服务性的配套,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本项目应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实施。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1 | 房屋租赁服务 | 治安支队危爆大队租赁全市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项目 | 见附件 | 1 | 项 | 553000 | 553000 |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担负着全市危爆物品管理、储存任务,爆炸物品均为战争遗留,或建筑工地、河流发现的炮弹,还有日常收缴的非法生产爆炸用品,因为产品的特殊性,对仓库的选址、存储、及仓库的建筑结构、安全距离和周边环境都要严格要求。
仓库将承担全市危爆物品管理、储存、及日常维护任务。仓库须远离城镇,没有重要保护设施或居民聚居的地方及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所处位置不受山洪、滑坡等地质危害影响,没有无关人员和物流通过储存库区。库房须为钢筋混凝土结构、顶部覆土至仓库两侧及背后,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泄爆面积满足建规要求。应设有库房出入口及装卸站台。仓库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要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库房顶部应设有通风窗,通风窗安装有金属丝网和栅栏等。
供应商需要有安评资质的废旧炮弹储存库、报废火工品储存库和非法生产的爆炸物品储存库。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长沙县民用爆破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2、供应商所在地址: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金盆组
(三)本公示期限
从2023-03-15至2023-03-22止。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成员名单:
姓 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或职称 |
曹卫京 |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研究员 |
谭杨阳 | 长沙市湘江综合枢纽工程办公室 | 工程师 |
易立明 | 湖南化工设计院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采购 人: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东二环1055号
联系 人:赵警官
联系电话:1397314289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中心B3栋18楼1801室
联系 人:戴文武、粟瑀、罗婷
联系电话:15111064577
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长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地 址:长沙市政府机关大院第二办公楼五楼
联系 人:王希
联系电话:88666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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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注意: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由采购单位负责项目的监管及相关问题处理,如有任何问题请与采购单位联系。长沙政府采购网仅提供信息服务,不对项目承担任何责任。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列表:
单一来源论证报告.pdf 2023 年3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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