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wcgdlc-20221219号
预算金额51.94万元
招标公司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涛0514-87982240
中标公司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SWCGDLC-20221219号
二、项目名称: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包一成交供应商名称: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73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玖万捌仟元整(¥98000.00)
包二成交供应商名称: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物港路28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肆拾壹万元整(¥41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
五、 评审专家名单:季晨、宋丹丽、毛恒进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成交总价*1.5%,不满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包一3000元,包二61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514-870150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方式:周涛 0514-8798224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涛
电 话: 0514-87982240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1日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pdf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pdf
目录2022年12月29日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SWCGDLC-20221219号
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7-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29-第四章项目需求-22-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第二章磋商须知-7-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编号:SWCGDLC-20221219号项目名称: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预算金额:51.94万元(其中包一预算价10万元,包二预算价41.94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包一、包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月9日下午2: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一)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3年1月9日下午2:00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五)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三楼评标室。(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三楼评标室(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1月9日下午2:30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周涛(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翠岗路48#)二楼开标一室。
(二)采购人: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电话:0514-87982240联系人:周涛(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八、其他说明事项:每包纸质版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U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平台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太平北路16号联系电话:0514-87015091联系人:王女士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各供应商须明确项目授权代表,且出席活动的人数限1人。进场后的供应商应在指定开标室等候并参加开标活动,自觉配合场内秩序管理,不得擅自至非相关场所活动,聚集讨论。1、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代理机构场内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在一楼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特别是较重疫区的旅行史。(三)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二)本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磋商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填写打印后加盖公章,拍照或扫描发送至邮箱(电子邮箱:1179295228@qq.com,邮件标题备注企业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0514-87982240)。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一)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1、适用范围一、总则(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第二章磋商须知2022年12月29日
4、参加磋商费用3.2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2、项目采购方式
(3)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由成交人支付给代理机构。(2)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支付。(1)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4.3本次采购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参照《招标采购代理规范》相关规定服务类标准(即成交总价*1.5%,不满叁仟元按叁仟元计取)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4.2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4.4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代理服务费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扬州雍华府支行开户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帐号:1108020819100000612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7、磋商文件的解释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4.2标的物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磋商响应报价表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4.5报价采用的货币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4.4其它费用处理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4.3有关费用处理
6、磋商保证金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4.6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三、响应文件的递交无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
4.3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3、迟交的响应文件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1、磋商仪式四、磋商与评审5.2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5.1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三十(3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5、磋商响应有效期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2.2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2.1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2、磋商小组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4.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信用记录属于应依法拒绝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的失信信息:(1)政府采购严重违法记录,即供应商被全国各级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2)财政部门与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联合惩戒的失信信息,包括:1)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3)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扬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采购人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相关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采购人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5.3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于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6.1.1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6.1磋商程序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5.4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6.2评审方法和标准6.1.3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6.1.2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人式适用情形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6.2.2评审标准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1.2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人。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代理机构将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1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确定成交单位五、成交(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相关规定提交。2.1.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pan.baidu.com/s/1c1G12Cg2、质疑处理(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7)将采购合同转包;
2.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2.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4.6提出质疑的日期。2.4.5必要的法律依据;2.4.4事实依据;
2.8.4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处理。2.8.3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代理机构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2.8.2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2.8.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2.8诚实信用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1.3签订合同后,成交人不得将服务进行转包,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2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1.l成交人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1、签订合同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2.8.5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项目名称: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扬州市政府采购合同(服务)(合同编号)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无2、履约保证金
1.1项目(产品)名称:一、服务及产品内容甲、乙双方根据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包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乙方:(卖方)_________甲方:(买方)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项目编号:SWCGDLC-20221219号
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服务或产品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技术资料2.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圆(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二、合同金额1.2项目服务内容:
6.1履约保证金收取:无六、履约保证金5.1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或产品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产权担保4.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或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知识产权
8.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八、服务期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7.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7.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或产品,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七、转包或分包
10.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十、货款支付9.3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9.2交付方式:详见乙方响应文件9.1交付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税包二: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10%,开始服务后每满3个月为一周期,第一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第二、三、四周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具体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包一:合同签订后且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天内预付合同总价的30%,经项目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自收到发票之日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具体支付以财政资金下达为准,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10.3甲方付款方式:10.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支付,付款前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
⑶退还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服务或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款项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2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质量期内因服务及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服务或产品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3.2乙方交付前应对服务或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交付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或产品交甲方。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务或产品依据采购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十三、调试和验收12.5上述的服务或产品免费保修期为年,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服务或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______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4.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交付甲方。14.1乙方应在服务或产品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服务或产品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十四、服务或产品包装、发运及运输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4对技术复杂的服务或产品,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产品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5.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5.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款项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十五、违约责任14.5服务或产品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服务或产品已送达。14.4服务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14.3乙方在服务或产品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交付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受交付。
16.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6.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4乙方所交的服务或产品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或产品,乙方愿意更换服务或产品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服务或产品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15.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或产品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款项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9.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9.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见证盖章后生效。十九、合同生效及其它十八、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0514-87936653。17.1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扬州市。十七、诉讼
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项目,该项目共分2个包,其中包一为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包二为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供应商可多包兼投兼中。注:本章内容里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不满足的,视为无效响应处理。第四章项目需求19.3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见证方及财政监管部门(扬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各执一份。
甲方:扬州市城市河道管理处 | 乙方: |
地址: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日期: 年 月 日 | 日期: 年 月 日 |
见证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项目经办人: | |
日期: 年 月 日 |
为维持市直管河道及瘦西湖水系良好水生态状况是落实幸福河湖、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市直管河道及瘦西湖仍面临着透明度不高、水质不稳定、藻类水华暴发等问题,在市直管河道管护信息采集中,需要加强水生态监测、藻类来源分析等工作,进而为精准掌握河道水生态环境状况、制定管护措施提供科学支撑。对采集信息,需要专业检测、溯源分析等,包括但不限于如:全年市直管河道及瘦西湖水系突发藻类等应急情况监测、低水位分析及应对措施、一年服务期满对全年水环境进行综合定量或定性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或者薄弱点,提出相关建议或对策,结合工作发表核心刊论文不少于两篇。2、项目需求总结前期直管河道管护工作,在河道管理中发现,常有突发或者应急事件发生,如春季部分河道出现大量苔状藻类、夏季高温低水位出现河面“绿油”一般的蓝藻、城市内河滨水处出现大量外来物种福寿螺等,基于目前掌握的资料有限,对这些突发事件的成因、溯源及应急处理措施往往难以拿出专业的分析和应对建议。委托专业第三方开展市直管河道全年的水生态调查评估工作。1、项目背景一、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包一)包一预算价10万元,包二预算价41.94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同预算价。
(3)撰写核心期刊论文2篇。(2)瘦西湖水系水生态问题及对策建议:基于周年水质、藻类监测数据,结合气象、水文、引调水等数据,系统分析直管河道及瘦西湖水系水生态状况的空间差异、季节动态、影响因素,识别水生态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薄弱点,提出水生态改善的对策建议。(1)藻类调查及突发应急情况监测:选择市直管河道及瘦西湖水系重点断面,开展藻类种类组成、密度、生物量、优势种、多样性等指标的季度常规监测和应急补充监测,常规监测按20个点位各2次计算,应急补充监测为20个常规点位以外的监测,参照以上标准进行监测。并分析藻类群落结构的空间差异和季节动态,研判藻类水华的发生风险和原因,提出应对措施。4、服务成果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服务周期
3、服务周期信息采集范围为采购人网格化管理范围(初定为东至廖家沟,西至乌塔沟,北至槐泗河、南至长江的城区范围内45条主要河道,长约170公里),每季度安排1次无人机巡检,采集河道视频数据和10cm高分辨率影像数据,并对视频数据按河道巡查名录进行编辑,制作1:1000高清DOM影像数据;基于河道巡检数据,针对河道水面率及变化趋势,河道管理范围(河道沿岸10米内)内新增两违四乱,河面漂浮物(大于2㎡),河道沿河、跨河等涉河项目,汛期河道内阻水障碍物、岸坡垃圾、绿化毁损等问题进行识别与分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巡检时间、河流名称、巡检长度、水面率、排污口、水面漂浮物、碍洪物、岸边设施、岸边固废堆放等信息。建立台账,并进行两期变化对比,形成比对报告;对水面率变化情况、各类河道问题空间、时间分布特点、占比等进行分析,编制年度巡检报告。2、项目需求根据上级印发的《扬州市城市河道水环境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试行)》和采购人工作职能,2023年需开展城区100多条主要河道的网格化巡查工作,该项工作河多、面广、频率高,囿于人员、经费不足,试图寻找可行的创新方法,拟开展人机结合,除了采用人工巡查外,选取城区范围内45条主要河道为试点,以采购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采用无人机常态化巡检,生成河流巡查报告。巡查内容包括,巡检时间、河流名称、巡检长度、水面率、排污口、水面漂浮物、碍洪物、岸边设施、岸边固废堆放等信息。1、项目背景二、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包二)
(4)相关电子数据、视频等与采购人智慧水利系统进行衔接。(3)提交年度巡检总结(如水面率变化情况分析、各类河道问题空间、时间分布特点、占比)。(2)每次完成巡检服务后,提交河道巡检发现问题的报告(含问题清单:发现时间、问题描述、经纬度、行政区属等);(1)每次完成巡检服务后,提交河道巡检的视频数据;4、服务成果服务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一、评审方法第五章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附件:
1、扬州市城区主要河道巡查名录 | ||||||
序号 | 河道名称 | 所在县(市、区) | 主要功能 | 起点 | 讫点 | 境内河道长度(km) |
1 | 横沟河 | 广陵区 | 排涝 | 横沟东闸 | 五里庵泵站 | 4.5 |
2 | 沙河 | 广陵区 | 排涝 | 运河东路 | 沙河闸 | 7 |
3 | 沙施河 | 广陵区 | 排涝 | 古运河 | 七里河 | 4.6 |
4 | 七里河 | 广陵区 | 排涝 | 京杭大运河 | 沙河 | 1.27 |
5 | 跃进河 | 广陵区 | 排涝 | 古运河 | 扬圩路 | 1.9 |
6 | 迎春河 | 广陵区 | 排涝 | 京杭运河 | 廖家沟 | 4.24 |
7 | 潮龙港 | 广陵区 | 排涝 | 大众港 | 迎春河 | 1.9 |
8 | 大众港 | 广陵区 | 排涝 | 京杭运河 | 沙河 | 3.44 |
9 | 朱家河 | 广陵区 | 排涝、引水、景观 | 大运河 | 万福河 | 3 |
10 | 高家河 | 广陵区 | 排涝、引水、景观 | 沙湾河 | 廖家沟 | 1.3 |
11 | 京杭之心河 | 广陵区 | 排涝、景观 | 京杭之心闸 | 田庄河 | 0.8 |
12 | 新城河 | 邗江区 | 排涝 | 沿山河 | 兴城西路 | 3.7 |
13 | 槐泗河 | 邗江区 | 行洪、引水 | 大官桥 | 邵伯湖 | 10.3 |
14 | 引潮河 | 邗江区 | 排涝 | 邗江路西侧 | 赵家支沟 | 4.1 |
15 | 西银沟 | 邗江区 | 排涝 | 引潮河 | 仪扬河 | 4.6 |
16 | 幸福河 | 邗江区 | 排涝 | 新城河 | 百祥路 | 1.2 |
17 | 四望亭河 | 邗江区 | 排涝 | 沿山河 | 新城河 | 2.16 |
18 | 竹西河 | 邗江区 | 排涝 | 冷却河 | 古运河 | 0.7 |
19 | 官河(邗江段) | 邗江区 | 排水、活水 | 玉人桥 | 黄家坝闸 | 0.97 |
20 | 冷却河 | 邗江区 | 排涝、景观 | 黄金坝路 | 叶桥大沟 | 2.4 |
21 | 大杨冲 | 邗江区 | 行洪、排涝 | 经九路河 | 沿山河 | 2.5 |
22 | 青龙港 | 邗江区 | 排涝 | 沿江公路 | 青龙闸 | 2 |
23 | 七里沟 | 邗江区 | 行洪、排涝、景观 | 沿庄河 | 仪扬河 | 6.29 |
24 | 赵家支沟 | 邗江区 | 排涝 | 沿山河 | 仪扬河 | 9.1 |
25 | 黄泥沟 | 邗江区 | 排涝 | 文汇西路 | 江阳西路 | 1.81 |
26 | 杨庄河 | 邗江区 | 排涝 | 新城河 | 沿山河 | 1.5 |
27 | 揽月河 | 邗江区 | 排涝 | 沿山河 | 赵家沟 | 2.7 |
28 | 扬大红旗河 | 邗江区 | 排涝 | 邗江南路 | 润扬路 | 1.2 |
29 | 吕桥河 | 开发区 | 排涝 | 新城河 | 仪扬河 | 4.9 |
30 | 二桥河 | 开发区 | 排涝 | 润扬路 | 古运河 | 3.9 |
31 | 西沙河 | 开发区 | 排涝 | 文汇路 | 安墩闸 | 3.8 |
32 | 高桥河 | 开发区 | 排涝 | 润扬路 | 古运河 | 3.4 |
33 | 施桥中心河 | 开发区 | 排涝 | 马泊河 | 施桥支港 | 2.5 |
34 | 施港河(施桥段) | 开发区 | 排涝 | 古运河 | 京杭大运河 | 3.4 |
35 | 邗江河 | 开发区 | 排涝、引水 | 古运河 | 京杭大运河 | 6.6 |
36 | 青龙港 | 开发区 | 排涝、引水 | 仪扬河 | 石街河 | 4.5 |
37 | 大寨河 | 开发区 | 排涝、引水 | 土桥 | 仪扬河 | 5.2 |
38 | 大樟沟 | 开发区 | 排涝、引水 | 樟木桥 | 仪扬河 | 4.2 |
39 | 小龙涧 | 开发区 | 排涝、引水 | 宁通高速 | 仪扬河 | 4.2 |
40 | 春江河 | 开发区 | 排涝、引水 | 古运河 | 京杭大运河 | 8 |
41 | 槐泗河 | 邗江区、景区 | 行洪、引水 | 金桃化工 | 上庄涵 | 10.5 |
42 | 老人沟 | 邗江区、景区 | 排涝 | 槐泗河 | 蜀秀河 | 3.56 |
43 | 叶桥大沟 | 邗江区、景区 | 排涝 | 瘦西湖路 | 盐亭子闸 | 3.9 |
44 | 保障河 | 景区 | 排涝 | 下马桥 | 相别路 | 1.3 |
45 | 唐子城护城河 | 景区 | 排涝 | 汉墓 | 双峰云涧 | 4.5 |
合计(km) | 169.54 |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残疾人福利单位(2)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1)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1、中小企业
评审标准(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和戒毒企业(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评审内容评审规则响应报价(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1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类似业绩(9分)供应商从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9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企业实力(10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有有效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测绘资质证书,甲级得3分,乙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5、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6、供应商具有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拟投入的人员(15分)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无人机驾驶合格证或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5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其他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有测绘、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具有无人机驾驶合格证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同一人员只可计取一次,本项满分5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设备要求(5分)供应商提供的无人机航测设备(飞行平台、航摄相机等)性能优良、满足项目航摄要求,得5分;无人机航测设备(飞行平台、航摄相机等)性能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航摄要求,得3分;无人机航测设备(飞行平台、航摄相机等)性能较差、不能基本满足项目航摄要求,得1分。(提供无人机航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整体方案(51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10分)对本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及项目需求的总体理解,从实用性、创新性等方面的描述进行评审,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和要求的理解、现状及必要性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审:项目需求理解清晰,分析内容详实、全面、详细的得10分;项目需求理解基本明了,分析内容比较详实、较为详细的得7分;项目需求理解略有缺漏,分析内容简单、较为普通的得4分;项目需求理解欠妥,分析内容缺漏、片面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详细技术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依照针对河道问题巡查编制技术方案,整个设计方案必须包含:1、河道巡检视频数据采集和智能分析的方案;2、航片数据采集和DOM制作的方案;3、方案应支持河道巡检产品和业务算法模型的扩展能力,对河道问题检测算法应提供详细的算法实现方式说明;4、根据项目关注河道问题(水面率及变化趋势、河道管理范围两违、河湖四乱、河面漂浮物、沿河跨河涉河项目、汛期河道内阻水障碍物、岸坡垃圾、绿化毁损)提供专题图成果。技术方案内容全面,针对项目需求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技术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项目需求较为可行,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2分;技术方案内容一般,针对项目需求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9分;技术方案内容较差,针对项目需求略有欠妥,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技术方案内容极差,针对项目需求有欠妥,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组织实施方案(8分)根据投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从实施的进度计划、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实施计划科学,措施到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实施计划较科学,措施较到位,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5分;实施计划一般,组织架构基本明确,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人员配置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依据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重点难点分析(6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前分析重点难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优化建议,由评委综合评审,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较深刻、表述较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较为一般、表述基本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不够深刻、表述不够全面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不够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6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依据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合计100分评审内容评审规则响应报价(10分)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1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类似业绩(9分)供应商从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9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企业实力(10分)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有有效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供应商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测绘资质证书,甲级得3分,乙级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5、供应商具有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6、供应商具有第三方机构颁发的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拟投入的人员(15分)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注册测绘师证书得2分,本项满分5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测绘或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得3分,具有无人机驾驶合格证或注册测绘师证书的得2分,满分5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其他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外),有测绘、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每有一人得1分,最多得3分;具有无人机驾驶合格证的,每有1人得1分,最多得2分;同一人员只可计取一次,本项满分5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设备要求(5分)供应商提供的无人机航测设备(飞行平台、航摄相机等)性能优良、满足项目航摄要求,得5分;无人机航测设备(飞行平台、航摄相机等)性能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航摄要求,得3分;无人机航测设备(飞行平台、航摄相机等)性能较差、不能基本满足项目航摄要求,得1分。(提供无人机航测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整体方案(51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熟悉程度(10分)对本项目建设总体要求及项目需求的总体理解,从实用性、创新性等方面的描述进行评审,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程度进行综合评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目标和要求的理解、现状及必要性分析等进行综合评审:项目需求理解清晰,分析内容详实、全面、详细的得10分;项目需求理解基本明了,分析内容比较详实、较为详细的得7分;项目需求理解略有缺漏,分析内容简单、较为普通的得4分;项目需求理解欠妥,分析内容缺漏、片面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详细技术方案(15分)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依照针对河道问题巡查编制技术方案,整个设计方案必须包含:1、河道巡检视频数据采集和智能分析的方案;2、航片数据采集和DOM制作的方案;3、方案应支持河道巡检产品和业务算法模型的扩展能力,对河道问题检测算法应提供详细的算法实现方式说明;4、根据项目关注河道问题(水面率及变化趋势、河道管理范围两违、河湖四乱、河面漂浮物、沿河跨河涉河项目、汛期河道内阻水障碍物、岸坡垃圾、绿化毁损)提供专题图成果。技术方案内容全面,针对项目需求切实可行,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5分;技术方案内容较全面,针对项目需求较为可行,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12分;技术方案内容一般,针对项目需求基本可行,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9分;技术方案内容较差,针对项目需求略有欠妥,不能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6分,技术方案内容极差,针对项目需求有欠妥,不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组织实施方案(8分)根据投供应商提供的实施方案,从实施的进度计划、验收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实施计划科学,措施到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实施计划较科学,措施较到位,基本满足招标需求的得5分;实施计划一般,组织架构基本明确,措施基本到位,部分满足招标需求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人员配置方案(6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置方案,依据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重点难点分析(6分)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前分析重点难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优化建议,由评委综合评审,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深刻、表述全面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强的得6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较深刻、表述较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较强的得4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较为一般、表述基本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较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认识不够深刻、表述不够全面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法不够科学系统、安全经济,可操作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质量保障措施(6分)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方案,依据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6分,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得4分,具有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合计100分包二:包一:
评审内容 | 评审规则 |
响应报价(10分) | 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响应报价为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报价得分=(基准价∕其他报价)×10,保留两位有效小数。 |
拟投入的人员(18分) | 1、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得2分,相关专业(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得1分,相关专业(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等)本科学历及以下不得分,满分2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本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书的得1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下职称证书或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满分2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3、其他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6分,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有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同一人员只可计取1次,本项满分得10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4、其他技术人员中(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自然地理学、环境科学、水生生物或生态学专业的毕业证书,每有一人得1分,同一人员只可计取1次,本项满分得4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类似业绩(9分) | 供应商从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1项得3分,满分9分。(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供应商实力(8分) | 1、供应商拥有与本项目相关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得4分,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中心的得2分,不提供得0分,满分得4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2、供应商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认可证书(CMA或CNAS)的得4分,不提供得0分,满分得4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
项目理解(10分) | 根据供应商对项目的理解与分析进行打分,熟悉项目内容,总体工作大纲体系健全,内容全面周到,合理可行的得10分;较熟悉项目内容,总体工作大纲体系较健全,内容较全面周到,较合理可行的得7分;基本熟悉项目内容,总体工作大纲体系基本健全,内容基本全面周到,基本合理可行的得4分;不熟悉项目内容,总体工作大纲体系不健全,内容不周到,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
技术方案(15分) | 供应商能够充分理解项目背景,对需求有深入分析,技术方案思路清晰,技术路线先进,满足磋商文件需求。技术方案详细可行,内容详实,章节条理清晰,针对性强的得15分;技术方案较详细可行,内容较详实,章节条理较清晰,方案针对性较强的得12分;技术方案基本详细可行,内容基本详实,章节条理基本清晰,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技术方案较为不详细可行,内容较为不详实,章节条理较为不清晰,方案针对性不强的得6分;技术方案模糊,内容不详实,章节条理不清晰,方案针对性较差的得3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
进度计划安排(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时间进度保证方案,依据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全面完整,细节明确,各环节配合科学,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为完整,细节较为明确,各环节配合较为科学,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基本完整,细节基本明确,各环节配合基本科学,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有缺漏,细节较为模糊,各环节配不够科学,针对性较差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
重难点分析与解决方案(10分) |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前分析重点难点工作,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方案优化建议,由评委综合评审。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与把握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科学合理的得10分;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与把握较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较科学合理的得7分;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与把握基本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基本科学合理的得4分;对项目的重点、难点的理解与把握不准确,提出的解决方案不科学合理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
质量控制方案(10分)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控制方案,依据方案的有效性、可行性、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方案详细可行,内容详实,章节条理清晰,方案针对性强的得10分;方案较详细可行,内容较详实,章节条理较清晰,方案针对性较强的得7分;方案基本详细可行,内容基本详实,章节条理基本清晰,方案针对性一般的得4分;方案不详细可行,内容不详实,章节条理不清晰,方案针对性不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得0分。 |
总计 | 100分 |
磋商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SWCGDLC-20221219号项目名称: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正或副本)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第六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评分索引表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说明:日期:
评分项目 | 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五、分项报价表四、磋商响应报价表三、磋商响应函二、资信证明文件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九、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八、拟投入人员一览表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 |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2资格声明(原件)1磋商响应函(原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目录二、资信证明文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目录:无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7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1、法人授权书(四)相关格式: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包一、包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三)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目录
日期:地址: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手机):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承诺主体名称:3、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名称(公章):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九、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其它情况:4、资格声明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单位(签章):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年12月31日)(5)实收资本:(4)法定代表人:(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4>短期负债:<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1>固定资产: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名称(公章):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成交资格,一年内退出扬州政府采购市场。3、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供应商名称(公章):2、若我们联合成交、成交,(供应商单位1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供应商单位2全称)实施项目中(工作内容)部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都应明示所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1、我们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编号为号(项目全称)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全称)在此达成以下协议:5、联合体协议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注:(1)联合体中各供应商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5、供应商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供应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对相关制造商信息了解不充分,或者不能确定相关信息真实、准确的,不建议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4、中小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成交)后将公示。3、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作如下处理:①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投标(响应)文件无效;②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则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gov.cn/zwgk/2011-07/04/content_1898747.htm)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7、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的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致: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磋商响应函
地址:邮编: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联系电话:供应商开户行:账户:电话:传真: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四、磋商响应报价表
服务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大写:小写: (人民币) | |
备注 |
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五、分项报价表日期:年月日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分项名称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合计 |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六、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2、所有报价(含各分项报价)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次磋商文件要求备注:1、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磋商响应 | 超出、符合或偏离 | 原因或说明 |
七、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3、技术偏离表应针对项目需求逐条应答。2、行数不够,可自行添加。注:1、按照基本技术要求详细填列;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拟投入人员一览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
2 | 服务要求 | |||
3 | 交付时间 | |||
4 | 交付方式 | |||
5 | 交付地点 | |||
6 | 付款方式 | |||
7 | 磋商响应货币 | |||
8 | 其他 |
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附件一: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项目名称:
序号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出生年月 | 专业 | 证书 | 备注 |
供应商联系表附:年月日(单位公章)本单位将参加贵公司于月日开标的采购编号为的项目的投标。本单位已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成功下载标书,特发函确认。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法定代表人 | 邮 编 | ||
单位电话 | 传真号码 | ||
项目联系人 | 邮 箱 | ||
联系人电话 | 联系人手机 | ||
所投项目名称 |
4、已确认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故意迟到或无故不参加,影响磋商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将被列为一般失信行为。http://pan.baidu.com/s/1c2OsdEg3、招标文件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参考样式及说明:2、因供应商填写有误,造成以上信息资料的不实将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备注:1、请准备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后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179295228@qq.com,固定电话:0514-87982240)。
10、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
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
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
1、(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与河道网格化管理巡检及信息采集服务项
且),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290人,营业收入为25569.83万元,资产总额为46720.86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扬州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月9日
30
10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的扬
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
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扬州市直管河道水生态调查评估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
企业为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从业人员269人,营业收入为
28337万元,资产总额为35036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
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企业名称(盖章):中国科学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
日期:2023年1月4日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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