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外包服务和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0809-24401GZG301012201)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09-24401gzg3010122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招标联系人谭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邹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28
公告正文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外包服务和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投标人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获取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01GZG3010122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外包服务和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说明:
投标人同一包组不得分拆,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合同期内如服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适用于包组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二)。注: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同等含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投标人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售价: 30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华伦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凰岗凤凰路298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020-36524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邹工 020-83172166-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020-83172166-81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09-24401GZG301012201
项目名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外包服务和主副食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需求: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内容 |
包组一 | 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 3年(合同期内如服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 为学校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选定1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提供餐饮服务,投标供应商须负责上述人员的管理、设备维护保养、餐厨用具添置、日常损耗品添置等。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项目采购内容”。 |
包组二 | 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主副食配送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 为学校科教城校区2号食堂选定1家符合资格的定点供应商提供冷鲜肉类、瓜果蔬菜、豆制品、蛋类、干货、调味品等副食品类、食用米、油类等材料、饭堂日常消耗品等。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项目采购内容”。 |
说明:
投标人同一包组不得分拆,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 3年(合同期内如服务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包)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供应商 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适用于包组一);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二)。注: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提供有效期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同等含义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国家或地方另有规定的,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6月8日至2024年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
方式:网上获取方式(只接受网上支付)。投标人可在上述日期内登录我公司网站“广东华伦内控管理系统供应商在线服务”(https://www.gdhualun.com.cn/)购买采购文件。平台操作相关问题请查询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s://www.gdhualun.com.cn/announce/)中《供应商操作指南》(或咨询我公司020-83172166转206)。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售价: 300.0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6月28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6楼(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室)
详见招标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我公司可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有需要的供应商成功获取网上招标文件后,可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公司现场(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领取纸质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将以短信方式发送到供应商在我公司平台的预留手机号码。联系人:华伦前台,联系电话:020-83172166转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凰岗凤凰路298号
联系方式:谭老师 020-36524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邹工 020-83172166-8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020-83172166-81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