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谷湖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
前期咨询顾问招标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慧谷湖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前期咨询顾问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重庆涪陵慧谷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建设地点:涪陵高新区慧谷湖科创小镇。
2.2 工程规模:慧谷湖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目前正在做整体设计,预计2024年整体完工,交付使用。慧谷湖科创之家地上面积共计8356.8平方米,包含87间客房、餐厅等;联合科创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8746.37平方米,包含会议中心、展示中心等。
2.3 服务期:技术服务及筹备服务期从合同签订至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投入运营。
2.4 比选范围:慧谷湖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前期咨询顾问服务。
2.4.1开业前技术支持以及筹备服务
组建不少于五人的咨询团队,对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提供调研、规划设计、建设期间的技术支持、技术顾问、中心开业筹备期间的服务。
(1) 参与到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前期策划中,包含宏观经济分析、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行业最新态势、本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定位、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风格、投入产出的工作中,拿出相应的方案。
(2) 对于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装饰、智能化、功能优化和运营这四个重要版块,协助业主组织专家研讨会或论证会进一步丰富和强化这四个版块的内容,如装饰风格的确立和深化,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边界和深化等。对于业主认为确有必要进行的研讨会或论证会,负责组织召集相关领域的专家,业主负责支付相关费用。
(3) 协助业主将上两步的固化成果和设计单位分专业地进行有效沟通,进一步详实设计工作。
(4) 协助业主和审图机构进行图纸会审,提出合理化建议。
(5) 费用大体上分为两大块,建设费用和运营费用,前者主要以设计院的概算为主,后者主要以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管理咨询机构的概算为主,协助业主统筹规划这两块费用的计划与准备,协助业主在资金投入和实际效果及运营产出之间有效平衡。
(6) 协助业主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参与施工进程及质量的督导,确保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装饰工程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如期完成;这属于筹备期要做的工作。
(7) 根据该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规模以及经营管理之需设计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管理组织架构和团队建设规划;
(8) 据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规模及定位确定详细的人员编制计划及薪酬体系,组织实施招聘员工,并进行系统的人员培训、实习、考核,使员工的服务技能在开业时达到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要求,并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员工手册等;
(9) 拟定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经营管理所需各种规章制度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10) 制定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采购计划,包括家私、厨房设备、用品用具、灯具、布艺、工作用具等筹开物资计划及费用预算,并报业主审批;
(11) 制定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年度的经营规划,并确立中心的年度价格体系;
(12) 开业前完成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营销体系建设,确立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营销模式(包括客源组织、品牌建设、行销推广、信息反馈等)。
(13) 组织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形象设计及实施措施;
(14) 制定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开业庆典计划(含开业时间、庆典形式、庆典准备工作、媒体推广、邀请名单、模拟营业、前期优惠计划等)并实施;
(15) 为业主提供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运营系统选择方案,并实施采购工作。
2.4.2 项目产品定位研策服务
中标人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应向甲方提交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定位报告,该报告应包含如下内容:
(1)当前关联性宏观经济分析及展望。
(2)重庆市旅游及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市场状态分析。
(3)竞品项目评述。
(4)项目SWOT分析。
(5)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市场定位建议。
(6)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功能定位建议。
(7)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主题定位建议。
(8)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服务定位建议。
(9)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装饰风格建议。
(10)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投资预算建议。
(11)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经营及回报预估,提供三种收益预测方案。
(12)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风控体系建议。
(13)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功能面积配比建议等。
2.4.3技术支持和技术顾问服务
(1)对项目技术支持工作进行总体统筹;
(2)组织相关单位审查图纸、规格和样本,以确保其符合公司通过的规划方案及公司认可的“运营标准”,“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功能布局方案检查及优化,主要包括“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整体平面布局、公共区域平面布局、客房平面布局、餐饮区域平面布局、会议区平面布局、“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及其它服务区平面布局、后勤区平面布局、“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项目中外部交通流线平面布局等。配合公司与设计院沟通交流,保证方案必须满足今后经营管理的要求并确保其操作功能符合“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经营标准,在综合设计和配置上,充分体现“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的超前性和可持续发展。
3、竞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属于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申请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其营业范围涵盖酒店管理或会议会展服务;
(3)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比选文件发售期:2022年10月18日--2022年10月20日(工作时间:9点至下午5点)
4.2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3报名及比选文件的购买方式:
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将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至以下账户,并将比选文件费汇款凭证(汇款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扫描后发送至986505556@qq.com。
户 名:重庆华辰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化宫支行
账 号:160101040001374。
4.4在报名和比选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比选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才被接收。
5、竞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投标起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6日10时00分至10时30 分,开标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10时30分,开标地点为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涪陵慧谷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涪陵高新区银滩路22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13896629299
比选代理机构:重庆华辰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89号线外城市花园3栋16楼
联系人:万老师
电 话:18696789416
2022年 10 月 18 日
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涪陵分行
账号:2417010120010023891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比选人 | 名 称:重庆涪陵慧谷科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涪陵高新区银滩路22号联系人:张老师电 话:13896629299 |
1.1.3 | 代理机构 | 名 称:重庆华辰信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金渝大道89号线外城市花园3栋16楼联系人:万老师电 话:18696789416 |
1.1.4 | 项目名称 | 慧谷湖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产品研策及技术服务招标项目 |
1.1.5 | 项目地点 | 涪陵高新区慧谷湖科创小镇 |
1.2.1 | 资金来源 | 业主自筹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比选范围 | 详见比选公告 |
1.3.2 | 服务期 | 技术服务及筹备服务期从合同签订至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开业。 |
1.3.3 | 服务质量要求 | 达到“开业前筹备、项目产品定位研策服务”的具体要求。 |
1.4.1 | 竞标人的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本比选项目实行资格后审,竞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投标人资质要求:(1)属于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涵盖酒店管理或会议会展服务;(3)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类似酒店经营管理业绩。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
1.10.1 | 预备会 | 不召开。 |
1.10.2 | 竞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2022年10月21日12:00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986505556@qq.com(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比选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则视为比选申请人已全面确认比选文件内容。 |
1.10.3 | 比选人澄清的截止时间 | 2022年10月22日18时00分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书面答疑及补遗文件(如有)。 |
2.2.2 | 竞标截止时间 | 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 10 月 26 日10时30分竞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 10 月 26 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 |
3.1.1 | 构成竞标文件的材料 | 竞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竞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3.2 | 竞标报价 | 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设定如下:服务费用是: 98 万元。投标人在投标函上的填写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倘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则其报价部分的分值为0分,低于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方为有效报价。 |
3.3.1 | 竞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竞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3.4 | 竞标保证金 | 一、比选申请保证金的交纳1、比选申请保证金交款形式及要求:比选申请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比选申请保证金账户,否则,比选申请保证金无效。比选申请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2、比选申请保证金: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3、比选申请保证金账户及账号:详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对应本项目比选公告信息栏中的保证金信息。比选申请保证金的有效性以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开标现场展示的保证金缴纳情况表显示的信息为准。4、比选申请人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慧谷湖联合科创中心和科创之家产品研策及技术服务比选申请保证金”,可简写为:“慧谷湖科创比选保证金”。5、比选申请保证金有效期与比选申请有效期一致。6、各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如果不是从其基本账户汇出,或者不是汇到上述指定专用帐户;评审委员会将对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二、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选人。比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选通知书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比选申请人,退还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比选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选人签订合同。比选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在收到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选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比选申请保证金专用账户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制定,关于保证金相关情况的问题请咨询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3-72240077。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竞标文件必须有竞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竞标人单位法人章。 |
3.7.4 | 竞标文件的份数 | 1.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每套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3.7.5 | 格式要求 | 1、本工程技术部分采用明标评审,应将竞标函部分、技术部分、资格审查部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2、装订(1)竞标函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目录后逐页标注页码。(2)资格审查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目录后逐页标注页码。(3)技术部分的装订要求应按照第六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目录后逐页标注页码。比选申请文件由比选申请人自行装订成册 |
4.1.1 | 竞标文件的密封 | 1、竞标文件袋使用“投标函部分”袋、“资格审查部分”袋、“技术部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2、竞标函部分装入“投标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标人公章。3、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4、资格审查部分装入“资格审查部分”袋中单独封装,密封并在袋上加盖竞标人公章。同时“资格审查部分”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5、“投标函部分”、“技术部分”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上封口处加盖竞标人公章,同时“竞标文件”大袋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6、如果竞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竞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7、如若资料较厚,可以增加相应的袋子,标明序号即可。 |
4.1.2 | 封套上写明 | 竞标人的地址: 竞标人名称(盖单位法人章): (项目名称) 竞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前不得开启 |
4.2.2 | 递交竞标文件地点 | 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 |
4.2.3 | 是否退还竞标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竞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汇智国际大厦1楼)。 |
5.2 | 开标程序 | 1.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若经核实委托代理人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的,不得参加开标会。核验合格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不参加开标会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2. 宣布开标纪律。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5. 投标文件的密封检查:比选申请人可对自己的投标文件封装情况进行检查,以确认其投标文件密封完好。6. 汇总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6.1 展示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交纳情况7. 设有最高限价的,公布最高限价。8. 逐单位随机开启投标文件。开启资格审查部分袋、投标文件大袋及投标函部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服务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 开标结束。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选委员会构成:由比选人依法组建。(5名,含1名业主代表) |
7.2 | 中选公示 | 中选结果公示3日 |
8.1 | 重新比选 | 如果部分竞标人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时,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可以重新公开竞争性比选:(1)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竞标的;(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 重新竞争性比选后竞标人仍少于3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标人。经评审无合格竞标人,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 |
9.1 |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 比选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4)比选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6)比选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
9.2 | 对竞标人的纪律要求 |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9.3 |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 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12号第二章第十三条评标委员成员会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客观公正、不认真履行评标委员会职责,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六章第五十一条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另行抽取评标专家重新进行评审。《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第五十一条 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对情节严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推举产生负责人主持评标工作;(二)未自主完成编制评标表格、计算汇总评分、撰写评标报告和处理竞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等直接影响评标结果等工作;(三)评标委员会认为竞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未按照规定要求该竞标人在指定时间内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四)竞标被部分否决导致有效竞标人不足三个而使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未按照规定否决所有投标;(五)竞标被部分否决导致有效竞标人不足三个但不影响竞标竞争,未按照规定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六)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意见未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或者对不同意见的处理情况未按照规定记入评标报告。 |
9.4 | 对评标活动有关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
9.5 | 投诉 |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0.1 | 比选代理费 | 本次比选代理服务费由委托人支付。 |
10.2 | 交易服务费 | 1、交易服务费:由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按照《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交易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的批复》(涪发改委发〔2021〕189号)中“采购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中选人按规定缴纳。2、交易服务费缴纳联系电话:023-72385902注:在中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之前,中选人应向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缴纳比选交易服务费,在此费用缴纳后方可退还比选申请保证金。 |
10.3 | 投诉处理 | 1、竞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就本项目的评标结果等事项提出异议或或投诉,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比选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对比选人的答复不满意,或比选人未答复的,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2、行政监督部门依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重庆市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根据九部门2013年第23号令修正))、《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等法律法规文件处理投诉。3、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单位法人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竞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竞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1.竞标函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比选文件的规定;2.竞标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4.竞标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竞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属于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涵盖酒店管理或会议会展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投标人应有类似酒店经营管理业绩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服务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标报价 | 竞标报价不得高于比选人公布的竞标报价控制价,评标委员会发现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竞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竞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竞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竞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竞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竞标文件将被否决。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竞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3.4 .1项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规定,竞标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实质性要求 | 符合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2.2.1 | 详细评审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竞标总报价30分;(2)技术部分70分; | |||
2.2.1 | 详细评审 | 竞标总报价A(30分) | 费用 | 30分 | 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的费用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不能整除的按小数点前整数取整)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费用报价的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得 30 分。在此基础上,费用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多下浮1%扣0.1分,每多上浮1%扣0.2分,扣完为止。 | 最高限价为98 万元 |
2.2.1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B(70分) | 20分 | 前期技术支持服务方案:优秀13--20分,一般7-13分,差0--7分。(结合招标文件中的“开业前技术支持以及筹备服务”内容的要求条款来评审。) | ||
2.2.1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B(70分) | 20分 | 项目技术服务团队:优秀:13--20分,一般7--13分,差0--7分。(细化,比如公司业绩,主要职业经理人业绩、盈亏情况,提供证明案例) | ||
2.2.1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B(70分) | 30分 | 通过ppt方式对本项目开业后运营的理解和建议,进行现场演示和讲解,ppt页码控制在30页以内,演示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不得延时。评审专家提问解答8分钟。优秀:20--30分,一般10--20分,差0--10分。 | ||
2.2.1 | 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B(70分) | 竞标人技术部分采用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参评竞标人的技术部分得分。 | |||
3 | 评标程序 | 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办法规定进行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2、对初步评审合格的竞标单位报价按本附表2.2.1详细评审标准“竞标单位报价A”规定的评分方法对竞标单价报价评分,再进行技术部分评审。3、对初步评审合格的竞标人的竞标文件,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进行评分,汇总得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向比选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余依次类推。若出现得分相同的情况,按竞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竞标报价总得分相同时,则以费用报价的得分高低确定排序。4、如果部分竞标人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时,但是有效投标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可以继续评标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 ||||
特别说明 | 开标当日经评标委员会确定的所有评标基准价,除计算错误外,如遇复核、违法竞标等导致合格竞标人数量变化,其评标基准价不变,在后续的评审中不得再对其做出调整。 |
章节号 | 条款名称 | 否决竞标条件 |
第二章3.2 | 竞标报价 | 竞标人的竞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
第二章3.4 | 竞标保证金 | 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的同时,应按竞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等规定的竞标保证金格式递交竞标保证金,并作为其竞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作否决竞标处理。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竞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否决竞标处理。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竞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竞标作否决竞标处理:(1)第二章“竞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竞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比选人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
第三章3.1 | 初步评审 | 竞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竞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竞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竞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竞标作否决竞标处理。 |
其他 | 竞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竞标人同时提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竞标文件。竞标函中未填报或填报的服务期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服务期的。竞标文件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补疑、答疑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未作响应的竞标文件作否决竞标处理。若在评比期间发现竞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竞标人的竞标文件作否决竞标处理。不符合第二章中3.2要求的。竞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对比选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重大偏差,按废标处理: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竞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担保有瑕疵;竞标文件没有竞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竞标单位法人章;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竞标文件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不合符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注:如竞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成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竞标人造成不平等的结果;此种情况属于细微偏差,不影响竞标文件的有效性。评标委员会不得废标。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 真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姓 名 | 电 话 | ||
成立时间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姓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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