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标志使用及专业服务提升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YZFCG-2023-072)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标题名称 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标志使用及专业服务提升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YZFCG-2023-072)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JYZFCG-2023-072 有效起始日期 2023-11-13 有效截止日期 2023-11-20
一、项目概况 | |
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饶市广丰区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标志使用及专业服务提升咨询服务项目采购特邀请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进行单一来源谈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标志使用及专业服务提升咨询服务项目采购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内容:(1)修订江西省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地理标志产品 广丰马家柚》; (2)根据马家柚发展情况,协助制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管理办法”; (3)指导3家及以上马家柚生产企业申请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4)开展地理标志相关政策和地理标志产品的地方标准解读培训2次及以上; (5)指导并推动马家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生产企业参与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国知局举办的各类展览活动等品牌宣传推广活动1次及以上。 | |
4、预算金额:300000.0元 | |
三、拟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 |
(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有三种情况。此次采购借鉴第一情况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鉴于该标准修订资源为江西省质量和标准研究院独有。且专业性强该院资源有利于修订标准中明确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要求、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相关要求建议单一来源采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况有三种,分别为:(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因本项目工作专业性强,且标准修订资源为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独有,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第一种情形,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商处添购, 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该项目由于工作专业性强,并且鉴于该标准修订资源为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独有。符合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第一种情形,该院资源有利于实施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标志使用及专业服务提升。故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因此本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由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作为马家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标志使用及专业服务提升咨询服务项目采购供应商。 | |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信息 | |
1、拟定的供应商名称:江西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 |
2、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 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时间的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纳税发票、银行纳税转帐凭证、纳税证明、免税证明、无欠税证明、零申报等,提供任一种均可)】;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信用承诺函或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保缴纳发票、缴纳社保的银行转帐凭证、社保局或税务局出具的正常缴纳社保证明,提供任一种均可)】;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的自我书面申明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资料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开标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并对其材料真实性负责。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1“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 |
五、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上饶市广丰区农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广丰区老政府内 | |
联系人:陈女士 | |
联系电话:15179381604 | |
2、采购代理机构: | |
名称:上饶市嘉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广丰区芦林街道众安春江时代小区3栋2单元 | |
联系人:郑女士 | |
联系电话:18897930063 | |
六、其他说明 | |
1、开标注意事项: (1)到场人员必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禁止扎堆。 (2)上饶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开标区域(含开标室等所有三楼区域)禁止吸烟,投标人不得在开标室及公共区域、楼道等各角落吸烟。 2、代理服务费:详见招标文件。 3、凡下载本采购文件的单位,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如需参考资料可与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联系)。否则参与投标人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采购方的需求,成交后承担采购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参加采购活动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代理机构详细了解)。 4、以上告知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允许转包、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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