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河堤河滩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0/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fcg-201911110074
预算金额3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河堤河滩清扫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JZ-201911110074-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伍家岭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河堤河滩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1911110074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河堤河滩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清扫服务 1、河滩清扫:堤岸滩涂清扫保洁必须常态维护,每天至少二次。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无堆物、垃圾、枯死树木;堤岸滩涂不得有大量垃圾、动物尸体;严禁在河岸滩涂上焚烧垃圾;严禁将垃圾抛、推、扫入河道; 2、河面保洁:每天至少二次,河面无大面积水面漂浮物,无阻碍物,无动物尸体,无油污; 3、垃圾清运:每天至少一次,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外运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埋和转移至河面漂流。垃圾按生态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4、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单年预算:320000元/年。三年预算:960000元。 1 198000
 合计金额小写: 198000
 合计金额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1

伍家岭街道办事处河堤河滩清扫保洁服务项目

保洁服务

①、 河滩清扫:堤岸滩涂清扫保洁必须常态维护,每天至

少二次。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无堆物、垃圾、枯死树木;

堤岸滩涂不得有大量垃圾、动物尸体;严禁在河岸滩涂上

焚烧垃圾;严禁将垃圾抛、推、扫入河道;

②、 河面保洁:每天至少二次,河面无大面积水面漂

浮物,无阻碍物,无动物尸体,无油污; 、垃圾清运:每天至少一次,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

外运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埋和转移至河面漂流。垃圾按

生态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 汛后2小时内对2级平台及以下护坡、河滩进行淤泥清

理、垃圾清运及消毒处理

198000

1

198000

198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0-01-01 —— 2020-12-31

3.2 履行地点:芙蓉北路至车站北路浏阳河南岸大堤二级平台以下及河滩为保洁范围(含河面水域两米内的保洁),大堤长度1720米,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清扫。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采购人指定实施地址及服务方式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按实结算, 根据 上一季度 检查考核情况按季度结算 中标金额 /4=季度费用), 每季度第一个月 15日前支付上季度费用。

4.2 收款账户: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福支行(湖南强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82010100000260546)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河滩清扫堤岸滩涂清扫保洁必须常态维护,每天至少二次。河滩及二级平台护坡

无堆物、垃圾、枯死树木;堤岸滩涂不得有大量垃圾、动物尸体;严禁在河岸滩涂上焚烧垃圾;严禁将垃圾抛、推、扫入河道;

河面保洁每天至少二次,河面无大面积水面漂浮物,无阻碍物,无动物尸体,无

油污;、垃圾清运:每天至少一次,所有收集垃圾、杂物必须外运处理,不能在河滩内深埋

和转移至河面漂流。垃圾按生态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装袋,及时转运至指定地点处理。汛后2小时内2级平台及以下护坡、河滩进行淤泥清理、垃圾清运及消毒处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考核成绩按100分制,季度月考核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为优秀,费用按季度全额支付;季度月考核平均成绩在70(含)-85之间为良好,费用按季度全额的95%支付;季度月考核平均成绩在70以下合格,采购人不支付当季费用;一年承包期内有三次低于70分(含三次),采购人有权选择下一年度不再续签合同。

考核细则

工作项目

河滩清扫

河面保洁

垃圾清运

备注

工作要求

遍/天

遍/天

遍/天

保洁标准

河滩面无杂物垃圾、无积水、无堆物、无粪便

河面无大面积水面漂浮物,每处≦5个平方米,零星漂浮物停留时间≦30分钟,无阻碍物,无动物尸体,无油污。

100%日产日清,整洁、无味、无污渍。

量化考核标准

重点部位要求清洁率90%。

要求清洁率及保洁率达90%。

发现1处无日产日清扣1分,有味有污渍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60分钟)

100平方米内:发现区域内有杂物(含烟头、槟榔渣、白色垃圾等)、超过2处扣1分;发现粪便1处扣2分;晴天发现积水2处扣1分,发现堆物2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60分钟)

100平方米内:发现区域内有枯枝落叶,超过1处扣1分;发现水草,超过一处扣1分;发现病死动物,超过一处扣1分;(注:以上各项整改时间为60分钟)

人员规范管理

1、员工工作态度考核:工作期间无主动性、无积极性、无责任感、随意串岗、扎堆聊天发现一次,扣1分。 2、员工仪容仪表考核:工作期间不按照相关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者,发现一次扣1分。 3、每日出勤人数考核:工作人员固定,每日人数低于合同人数以下,将扣除1分/人/天。

安全文明作业

1、保洁工作期间做到文明安全作业,如有市民投诉情况发生,经调查属实,每次扣3分。

备注

1、如遇重大检查和领导视察,因工作不到位造成采购人扣分,或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况记重大过失一次,并扣10分; 2、以上各项考核不达标的,在采购人书面提出整改要求后,在限定的时间内不及时整改5分; 3、在合同范围内,如遇增加保洁面积及费用等原因,在结算时对该区域的增加面积及费用按照承包总费用和面积单价折算后计算

4、考核项如在整改时间内整改到位,经采购人确认后可不予扣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1月1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开福区东风路387号 地址: 四方坪街道栖凤路6号202房
法定代理人: 尹显亮 法定代理人: 汪奇
委托代理人: 陈平 委托代理人: 汤洁
电话: 0731-84482904 电话: 0731-85645856
传真: 0731-84491401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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