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旋农贸市场翻建项目(施工)
发布时间:2024-03-15 16:1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凯旋农贸市场翻建项目(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9-3.1.(10)条款增加“(16)承包人应建立项目智慧运行中心(IOC),实现可视频、可控、可管的目标(智慧平台功能包含且不限于综合预警、人员管理、车辆管理、安全监测、质量管理、进度管理、绿色施工、联动指挥等),包括且不限于实名制劳务监管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AI 智能识别系统、文明施工监察系统、质量巡查系统、安全监管系统、特种设备监测系统、车辆管理系统、档案信息报送系统等,相关费用承包人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2、 本工程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序号30-21合同补充条款 “21.3.1承包人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要求……”修改为“21.3.1承包人应为本合同的履行设立专户,实行专款专用,所有工程款结算以及与工程有关的支出均通过该帐户进行,对每期支付的工程款进行监控,实行业主印鉴制度。承包人还应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建筑〔2018〕79 号)、《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通知》(厦建筑〔2020〕46 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53 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闽人社发〔2021〕3 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工资款)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工资专户资金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其中人工费用的数额(包括总额和每期数额)或者占工程款(含总造价和进度款)的比例范围为25%。” 3、 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未能及时发布,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2024年03月19日10时 15分”修改为“待定”。 4、 本答疑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内容。) | ||||
招标人:厦门运发机动车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3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科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