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JD-2024-058
二、项目名称: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禹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濉溪县虎山路西闸河路南
成交金额:548600.00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采购范围 |
服务期 |
项目负责人 |
证书信息 |
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项目 |
具体内容详见 采购需求 |
合同签订后至 15日历天 |
张梦华 |
皖234232312504 |
五、评审专家名单:赵立准、王凯、陈飞。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成交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濉溪县南坪镇花园街 邹启志 13625619811
2.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淮北市南黎路海容广场817# 0561-7507877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合同签订地点:淮北市烈山区古饶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邹启志
电 话:13625619811
请成交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成交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濉溪县南坪镇人民政府
地 址:濉溪县南坪镇花园街
联系方式:13625619811
2.招标代理机构:
名 称:安徽建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北市南黎路海容广场817#
联系方式:0561-7507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