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云南省腾冲县界头乡永乐村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
金额
159.53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云南省腾冲县界头乡永乐村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
挂牌日期:2021-06-2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0096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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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云南省腾冲县界头乡永乐村多金属矿详查(探矿权)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铜业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腾冲县 |
挂牌价格 | 159.53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1-06-29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时前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2、本项目挂牌公告期间为对转让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3、意向受让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支付至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认可并已详细阅读本转让项目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并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4)意向受让方已自行了解探矿权所在地的相关政策要求,符合相关部门或机构对购买者设置的资格条件,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探矿权无法实现转让变更的,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失。(5)意向受让方须符合《云南省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云政发【2015】49号)中探矿权申请人条件。(6)同意成为受让方后须经自然资源等主管部门审批取得探矿权证,北交所出具交易凭证。 4、受让方需交纳成交金额3%的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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