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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关于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津蓟高速公路与北环铁路交口处瑞和里2号楼-1.2-2801房屋(变卖)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2/09/30
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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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竞买公告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关于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津蓟高速公路与北环铁路交口处瑞和里2号楼-1.2-2801房屋公告变卖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101610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津蓟高速公路与北环铁路交口处瑞和里2号楼-1.2-2801房屋进行变卖,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22/17,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津蓟高速公路与北环铁路交口处瑞和里2号楼-1.2-2801房屋

1、坐落于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津蓟高速公路与北环铁路交口处瑞和里2号楼-1.2-2801房屋建筑面积为96.43平方米,规划用途:居住层数32,所在层28

2参考价为人民币100万元(议价)。

3、标的物情况:无抵押、有查封,欠缴税费和质量瑕疵不详。

本次起拍价:70.4元,保证金:10元,增价幅度:0.5元。

二、竞买人条件: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竞买人必须具备我市购房资格,竞买人参与竞拍前,应当按照我市购房资格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确认自身具备购房资格;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缴纳保证金后视为自愿承诺具备购房资格及资源承担法律后果;拍卖成交后、人民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前,因买受人在我市不具备购房资格的,该次司法拍卖无效,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明知自身不具备购房资格而参与竞拍,恶意竞价导致严重影响司法拍卖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竞买人虚构购房资格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逃避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7日向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购房资格限购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本次卖的标的物以现状拍卖,其使用面积、用途、年限等具体情况均以拍卖成交办理相关权证变更手续后,有关部门确认或换发的权证记载的内容为准。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因司法变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变卖人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7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变卖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中嘉支行,行号:103110022026账号:02220201040004838)

竞买人在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58082906

监督电话022-58082939

联系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子牙河南路48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拍卖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十

天津市东丽区金钟街津蓟高速公路与北环铁路交口处瑞和里2号楼-1.2-2801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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