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路北一路东段-施工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金额
580.41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2861
预算金额580.41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580.41万元
中标联系人张攀博
公告正文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861 | 工程名称 |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861001001 | 标段名称 | 于洪区城中村改造甘官片区汪河路等3条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汪河路北一路东段-施工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冠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0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3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于洪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张攀博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鄂1422023202404082 | 5804189.910000元 | 95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 93.12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豪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桐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张攀博 | 刘洋 | 金翠 | |||||||||||||
注册资格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鄂1422023202404082 | 辽221202095587 | 辽221171992758 | |||||||||||||
投标报价 | 5804189.910000元 | 5792590.970000元 | 5805918.270000元 | |||||||||||||
工程工期 | 95日历天 | 95日历天 | 95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一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并且[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 | |||||||||||||
评审得分 | 93.12 | 90.66 | 89.29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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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豪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桐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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