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施工总承包-2024年2月大唐贵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台江红阳风电场2X4MW风机复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0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施工总承包-2024 年 2 月大唐贵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台江红阳
风电场 2×4MW 风机复装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阳风电场风机移位复装)已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大唐贵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大唐贵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台江县台拱镇红阳风电场。
2.2 建设规模:移建 1 台项目原有联合动力 UP2000-103 型机组,拟新建 2 台 4MW 风 机。
2.3 计划施工工期:2024 年 03 月 30 日至 2024 年 09 月 30 日,共 180 日历天(以发包 人正式通知为准);完成吊装后一个月内通过新建及移建风机机组 240h 试运行验收。
2.4 项目简介:台江红阳风电场项目位于黔东南州台江县台拱镇、方召乡境内,安装 15 台联合动力 2MW 风机及 3 台东方电气 4MW 机组,项目核准容量 49.6MW,现有装机容量 42MW。为实现规模复装,本标段再次移建 1 台 2MW 联合动力 UP2000-103 风机,拟新建 2 台 4MW 风机。
2.5 招标范围:包括并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见工程量清单).
2.5.1 设备供货范围:提供并安装 2 台 4MW 风机主机、风机塔筒、风机平台箱式变压 器及其附属设备及材料;移建风机基础环及其附属设备及材料,全部设备及材料机位点车板
交货。
2.5.2 施工范围:移建 1 台 2MW 风机(包含不限于集电线路施工,箱变的拆除、运输 及安装调试);2 台新建风机的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集电线路工程施工及调试工程(含风机 SCADA 接入);场内外运输道路改造及协调、临时堆场租赁和施工、生态环保恢 复治理、施工临建及征占用等。
2.5.3 其他技术服务:基础沉降观测、风机螺栓检测、防雷检测、油抽检试验、电缆抽 样检测等,全部抽检及检测试验费用由投标方负责。
2.6:招标编号:CWEME-20240220GZHY-S001-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风力发电机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及服务”的相应能 力和“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有一个 8MW 及以上风电场项目的风机供货业绩,和 近三年至少有一个风机吊装量不少于 8MW 及以上风电场 PC 总承包的合同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 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主要范围内容等信息;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至少须有合同甲方、合同乙方盖章。
3.4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相关要 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 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从事风电项目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至少 1 个风电场主体施工投运业 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主要内容页、签字盖章页,提供工程竣工验 收证明至少须有合同甲方、合同乙方盖章,需提供项目经理关联性文件;同时提供拟派项目 经理 2023 年度(至少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社保机构出具的缴纳证明文件)。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 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 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
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cdt-ec.com),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招投标交 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8-6262。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 400-888-6262,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3 月 19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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