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2022年,我市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全市共查办招投标领域违法线索26件,其中串通投标案件16件,弄虚作假案件7件,其他案件3件,共信用处理涉事企业21家,行政处罚涉事企业38家、涉事人员41人,判处犯串通投标罪投标企业1家、从业人员9名。今年,我市将常态化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工作,对发现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扬之南路提升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绩溪县城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补短板项目(扬之南路提升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JXX-GC-GK-2023034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绩溪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发改备案【2022】249号)
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该项目起点位于双桥桥头,终点位于曹渡桥,全长约4.4km。主要建设内容为: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沥青路面改造;道路侧石更换;人行道改造为透水混凝土面层;路灯及亮化设施更新;新建、改造雨污水管网;房屋拆除及立面修复改造;绿化提升等。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性质:工程施工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 建设地点:绩溪县扬之南路
2.10 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61163147.99元。
2.11 其他:本项目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质量标准为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 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 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3.6 是否要求投标人信用得分:☑ 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是,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一专业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有效的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及分工,未明确各方承担的分工及专业工程的将视为各方同时承担全部专业工程。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网上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委托人须为牵头人的代表的同一个人)。
3.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 其他要求:
(1)根据住建部建办市(2021)40号文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任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均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连续六个月为其办理的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4)如联合体投标,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可由联合体各方任意一方提供。
(5)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以投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评审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6日 09:00。
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6日 09: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 09:00
6.2 开标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不见面开标”,在线参加开标会议。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人民币)。
7.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 09:00。
7.3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等形式)或现金(电汇、转账)
7.3.1 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进入“参与交易”,线上办理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生成时间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保费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3.2 采用电汇(转账):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不得从分公司和个人账户)电汇或转账到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账户名: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绩溪华阳分理处
账 号:122774010400035310000000123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招标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时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9.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招 标 人: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绩溪县东门桥建设大楼
联 系 人:舒先生
电 话:0563-8160106
9.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广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徽山大道客运枢纽站修理厂三楼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63-8161768
9.3 行业监督部门
行业监督部门:绩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绩溪县东门桥建设大楼
电 话:0563-8162350
10. 其他事项说明
10.1投标人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上传等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
投标人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10.2 技术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本项目根据绩溪县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网络考勤制度的规定纳入考勤管理(绩公管委办【2022】5号),考勤不合格的,县公管局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