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 2021-2023年2、4号线专用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委外维修框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1/08/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y-1330-202107054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31
公告正文

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 2021-2023年2、4号线专用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委外维修框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文章来源: 作者: 点击:94 更新时间:2021-8-25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就2021-2023年2、4号线专用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委外维修框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YY-1330-202107054

二、项目名称:杭州地铁运营分公司2021-2023年2、4号线专用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委外维修框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成交人需对采购人2、4号线正线、车辆段、停车场的PIS(含部分DAS)设备提供技术支持、故障设备(部件)维修服务。本项目系统主要由惠普及联想公司生产的服务器、杭州华三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网络交换机、上海鸣啸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播放控制器和HDMI信号发送接收器、联想生产的磁盘阵列存储设备(含光纤交换机)、中兴通讯生产的LTE设备、冠华天视生产的播放控制器、HDMI信号分配器、富士通公司生产的媒体服务器(含磁盘阵列),研华公司生产的播放控制器,松下公司生产的媒体显示屏,飞利浦公司生产的液晶显示屏,利亚德公司生产的LED显示屏等设备组成。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合同履行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报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个地铁乘客信息系统维保服务或目前已完成的设备供货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设备供货业绩另需提供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材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报价人可通过线上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中国e车网(“http://www.ecrrc.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中国e车网(注册、缴费咨询)联系电话:0571-28221216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传真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中国e车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延长,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9:3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递交方式: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邮寄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合约采购总部。

报价接收联系人:经办人:黄工,电话0571-22656479,13868021859;组长:汪工,电话0571-22656479。

八、评审办法

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

成交结果将在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及中国e车网公示(如有不同,以杭州地铁集团官网发布为准),如公示期内无异议,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成交人。

九、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框架模式,仅确定服务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含增值税综合单价固定不变,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实际服务内容据实结算。

本合同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合计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500000.00),结算金额(含增值税)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

十一、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两年。

十二、付款方式

费用按半年支付,合同签订生效,每服务满半年,成交人凭当期经采购人确认的《专用通信乘客信息系统委外维修服务考核表》、《专用通信乘客信息系统故障维修卡》及当期应付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30日内支付当期应付金额(含增值税)的95%,剩余5%的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成交人合同履行完毕后6个月内无重大质量问题,经采购人审核无异于30天内支付。

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三、采购人: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

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黄工

电话:0571-22656479

地址:杭州上城区德胜东路5277号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综合楼(1138)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牛工

电话:17364586052

地址:杭州上城区德胜东路九和路516号T1A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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