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 |||||||||
无锡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项目名称)无锡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变电所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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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新区康复养护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无锡新区康复医院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锡新管经发[2015]11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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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建设地点: 无锡市新区机场路西侧,四至范围分别为:北至规划道路,西至汉江路,南至晶石科技地块,东至机场路 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新建额定电压10KV变电所工程,变电所内设置2台0.4KV的干式变压器,变压器容量2000KVA 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 350万元 招标范围: 图纸范围内发电机及配套柜、高低压柜、变压器等的设备采购、设备检验、运输、安装及调试、送电、维保等,变电所接地、变电所照明插座、室外高压电缆(含保护管)等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质量标准:100%一次性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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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
3.1.1资质条件:1、([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2、([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或者[承试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 3.1.2财务要求:2015年至2017年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业绩要求:/ 3.1.4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附在“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之后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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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5.1[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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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2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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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6.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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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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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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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4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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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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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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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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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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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 |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7月13日 9:00 时至2018年07月17日 16:00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00 元(≤25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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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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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08月01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吴分中心(新吴区长江路7号科技园区一楼)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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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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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新吴区新发汇融广场G栋 | 地 址: | 太湖新城立德道金融三街嘉业财富中心6号22楼2203室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吴工 | 联 系 人: | 邵工 | ||||||
电 话: | 电 话: | 0510- 82112159 、18961713818 | |||||||
传 真: | 传 真: | 0510-8211215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781140101@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无锡五爱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 | 732221018260003417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