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2022年骨干河道水面及堤防保洁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金额
731.2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731.25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温宗磊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斌宏18724140521
标书截止时间2022/12/3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丰县2022年骨干河道水面及堤防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丰县河道管理处建设的丰县2022年骨干河道水面及堤防保洁项目已经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县级财政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丰县境内。
(2)项目总投资:约 750万元。
(3)招标范围:项目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计划开工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西支河(苏鲁边界~复新河)、苏北堤河(苏鲁边界~复新河河口)、四联干河(太行堤河~苏北堤河)、黄河故道(丰铜边界~二坝湿地)、复新河(苏鲁边界~丰砀边界)、白帝河(复新河河口~李溜村)、太行堤河(复新河河口~丰单边界)、梁西河(大沙河河口~南支河河口)、南支河(丰铜边界~李寨)、苗城河(复新河河口~周迁堤口)、丰徐河(复新河河口~梁满路)、月牙河城区段(复新河河口~丰徐河河口)、丰沛运河(丰沛边界~复新河)、沙支河(史南河河口~丰徐河河口)大沙河(夹河闸~阚楼闸)、护城河共16条骨干河道、水面及堤防保洁,水域面积约17.7平方千米,概算约731.25万元。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要求:项目配备设备及保洁人员数量须满足项目要求(详见下表),并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本项目服务期必须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同时提供承诺在签订合同之前所有设备及人员全部到位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名称
船只(艘)
三轮保洁车
(辆)
挖掘机(辆)
保洁人员
(人)
备注
保洁船
液压割草船
巡查船
全自动储存分段式打捞船
丰县 2022 年骨干河道水面及堤防保洁项目
10
10
5
4
25
3
90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4)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三、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可任选下列方式之一:
①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②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③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④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2)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投标申请人采用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县支行    
账户号: 60340188000145375-0023451 
开户名: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9)投标人将银行保函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五、本公告发布时间
 2022 年12 月26日至 2022 年 12 月30日。本项目不执行网上报名。
六、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 2022 年 12 月2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每天 9 时 00 分至11 时 30 分,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分(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丰县网架街 1 号楼东楼北起 3-5 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捌佰元整,售后不退。
投标申请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
动。
七、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23年1月19日14时00分
2、开标地点:丰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一   开标室。
3、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其他
1、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如需引导请与联系人联系。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1)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格的5%(电汇,必须由中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
(2)履约担保金为中标价格的10%,可任选下列方式之一:
①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②银行电子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③保险公司电子投标保单(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保费)。
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待项目完成后,一次性予以无息退还。
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九.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十.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评标方法:本工程综合评分法,评标细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三、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徐州丰县南苑路县公安局对面县武装部东侧丰县水务局
联系人:温宗磊    电话:18105228516
十四、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丰县网架街1号楼东楼北起3-5室
联系人:王斌宏            电话:18724140521
十五、监督部门:丰县水务局规划基建科
联系人:段圣福  电话:0516-89287239   
 
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12 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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