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社会[2023]129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2.1.2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1栋,总建筑面积34180平方米,其中数据实验中心约1509㎡,大数据计算实训中心约7395㎡,法务数字化实训中心约14454㎡,智慧法治实训中心约4901㎡,数据鉴定实训中心约2703㎡,产教融合实训中心约2980㎡,屋顶配套机房约238㎡;配套建设广场道路、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热力、消防管网等配套工程。 2.1.3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本部校区院内。 2.1.4设计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通过审批后15 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服务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初步设计批复为止。 2.1.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 特别提示: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联系人:赵博园联系电话:0311-86958900。监督机构: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 项目小组组长:周纯 成员:赵博园、田旭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a、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b、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房建市政】(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1970》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c、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备注: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3)设计大纲(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及配套工程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郑重公告: 一、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二、根据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河北省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1.2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5 09:00至2023-11-15 08:59(北京时间,下同),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5 09:00,地点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金明大厦C座,具体开标室以开标当天交易中心二楼电子屏幕上注明的开标室为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孙雨 |
联系人: | 赵博园、周纯 |
电话: |
0311-87115356 |
电话: | 0311-8695890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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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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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ongxin223@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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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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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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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
招标文件如下: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法务数字化技术应用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和工程初步设计采购项目.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