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建山东分公司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2025-2026年运营维护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5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1101080711017151001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中电建(东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李龙龙18678636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5/01/01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0
公告正文
招标采购单位:中电建(东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17151001001
招标顶目编号:D1101080711017151001001
招标公告 | |||||||||||||||||||||||||||||||||||||||||||||||||||||
中国电建山东分公司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2025-2026年运营维护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 |||||||||||||||||||||||||||||||||||||||||||||||||||||
标段(包)编号:D1101080711017151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项目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营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政字【2019】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电建(东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电建(东营)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营市北二路沿线及金湖银河片区综合开发PPP项目2025-2026年运营维护第三标段(招标标段/标包/组包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建设地点:东营市(北二路、东营河及金湖银河片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为北二路道路建设改造工程和东营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等多个子项,其中东营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后东营河全长22.72公里,平均宽度70米,总面积为663公顷,水面面积约381公顷,比实施前水面增加190.6公顷,库容627.5万立方米,比实施前库容增加390.5万立方。 2.3 服务期限:730天,计划开始日期:2025年06月01日。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东营河(西起广利河,东至东八路)红线范围内的水域(含河面、河底、河岸),不含荷花池;东营河两侧的生态驳岸、硬质驳岸、硬化铺装、慢行绿道等。 具体的运营维护内容有东营河全段水体水质的运营维护(水质处理、河面河底河岸垃圾处理等);水生植物数量、质量保持;河道周边各类设施(标识牌、驳岸、硬化铺装、垃圾桶、绿道、护栏等)巡查和维护;雨污水管线的运营维护;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2.5 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1.1 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须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服务监管与信用信息综合平台(原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 3.1.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成立未满 3 年的,需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3.1.5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3.1.6 中标人数:1 3.2 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 。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电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trade.powerchina.cn,以下简称“电建交易系统”)进行投标人注册。完成投标人注册后,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建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线下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期间需在“电建交易系统”领取CA数字证书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提示:仅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项目需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领取后在有效期内可多次使用。) 4.2 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元。 4.4 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押金0.00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后0日内寄送。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0日 09时00分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招标人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加密)的或者资格预审未通过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上发布。 | |||||||||||||||||||||||||||||||||||||||||||||||||||||
7.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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