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招标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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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兵团市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砂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材料设备供应商,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制造商、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

2.1 项目名称: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 总承包)

2.2 项目地址:昌吉市文化东路 29 号(13 区)

2.3 本次招标范围如下: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材料清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必须在兵团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4.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4.4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加盖鲜章复印件或者原件):

①营业执照;

②银行开户许可证;

③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xbjgjc.cn/)。

5.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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