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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州线干线运输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4年郑州线干线运输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标段(包)信息1
明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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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郑州线干线运输服务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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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G1100000175190752001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4-08-20 14:00:00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 东莞中外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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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广东东莞市南城街道景观路南城段288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
联系方式: | 13556650133 | ||
邮箱: | chencuiwen@sinotrans.com | ||
联合采购人: |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郑州线干线运输服务采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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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G1100000175190752001001 |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运输范围以东莞至郑州的零担业务为主,也包括河南全境及山西长治、晋城的两地卸货及整车直送业务。本次运输承运的物资主要是通讯电子设备,如无线基站、数据存储、交换设备、数据中心集装箱及附件、备件等;其他外配套产品如发电机、电池、微波、软件产品、空调、电缆,电线,电视等,部分产品含锂电池、空调制冷剂或其它危险品等,存在小件货物。具体产品及线路由采购方根据干线运输需要纳入本次干线运输范围。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4.1信誉要求 4.1.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否则报价将被否决: ①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1.2其他信誉要求: / 4.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 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3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4.4其他资格要求及证明资料: 4.4.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时间大于等于3年,注册资金大于等于5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限在有效期内。 4.4.2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普通货运或运输或物流相关等任一运输相关字段,证件有效期在有效期内。 4.4.3无失信行为: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4.4一般纳税人资格:①已办理税务登记,能以自身名义开具符合业务内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发票复印件/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②提供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定等级允许: A、B、M、C,不接受D级(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4.5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能等于或高于最高限价,否则采购方可以取消供应商参与投标的资格。 4.4.6箱式车辆运输:车辆要求采用封闭式箱车,除甲方特殊要求外,不允许平板车、高栏车、半封闭式车辆,每个车需配备网兜,安全绳做防护。车辆车龄(牵引车&挂车)均需小于6年;自有车辆大于等于4台。 4.4.7时效达成情况:能保障干线最大发货量需求;东莞至郑州整车直发时效为26H;非整车直发零担时效为3D12(即第一天提货,第三天12点前送到中转点)。 4.4.8保险情况:供应商务必购买运输类保险,且每车/每一交通工具或每次事故赔偿限额至少300万元人民币,提供保险单和缴费凭证;若承运商无运输类保险,需承诺业务履行前完成保险购买并提供保险单和缴费凭证。 4.4.9运作要求:①本正向业务不接受分包、转包,中选方需为实际业务运作方,如稽查不一致将中止中 选人相应的业务关系。 ②正向(东莞/深圳/广州珠三角地区,中转点/RDC所在地)均有应标公司的货物操作场所。 ③业务履行期间,合作单位需遵守供应商需知相关内容,以下附件“干线运输需知”。 ④若成为此项目中选供应商,需同意我司税务方面的策略调整,并无条件接受所采购线路的所有运输业务上线网络货运平台。 4.4.10有相应安全管理制度,列举具体安全管理制度内容,提供相关制度文件并加盖公章。 4.4.11接受业务付款周期不少于60天。 4.4.12响应承诺:若业务实际履行的供应商因资源不足等因素导致响应不及时,有潜在或者直接的交付风险时,采购人将自行安排其他资源履行交付,由此导致的相关费用需由供应商承担。如果供应商不承认相关费用,采购人有权在其以往发生得业务费用中扣除相关费用。 4.4.13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1)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2)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4.4.14投标保证金:投标方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投标方提供保证金汇款单据扫描件或网上付款银行水单)。 4.4.15人员配备:为项目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业务员和客服。 4.4.16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签署《运输委托协议》、《道路运输安全协议》、《廉洁合作承诺书》和《员工保密协议》。 4.4.17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分包、转包。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供应商需对所有需求内容做完全应答。 (3)供应商需符合法律和采购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4)供应商必须为项目的实际运作方,供应商不能将此业务外包。 (5)中选后必须使用全封闭式箱式车辆承运我司货物。 | ||
是否要求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参与: | 不要求 | ||
询问截止时间: | 2024-08-23 10:00:00 | ||
回复截止时间: | 2024-08-23 12:00:00 |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4-08-23 14:00:00 | ||
文件开启时间: | 2024-08-23 14:00:00 |
明细信息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不含税单价 | 不含税合价 |
2024年郑州线干线运输服务采购 |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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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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