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蚌埠三院委托安徽安兆公司代理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一包、二包
金额
2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024050921
预算金额2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52-309229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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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楼6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52-3092295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编号:CG202405092

1.2采购项目名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

1.3采购人: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采购项目概况:市工人疗养院拆迁安置房,位于航华路与广场一街交叉口,建筑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共计20层,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建设内容:一楼为服务大厅;2-6层为妇女儿童保健办公用房;7-16层为产后休养中心;17-18层为产后康复中心;19层为健康教育培训中心;20层为餐厅。本项目预算20万元,其中一包预算10万元,二包预算10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共划分为二个包,其中一包为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服务;二包为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

2.2服务期:一包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清单和预算价编制成果文件(含各专项工程)通过专家评审,协助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等工作,并移交全部造价成果文件至委托人为止。具体为:(1)编制项目清单预算阶段:咨询人自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15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和预算价编制工作;(2)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委托人要求,与跟踪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并出具相关意见书;(3)编制暂估价工程、以及后续专业分包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各阶段编制周期不超过15天),咨询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和地点完成咨询任务。二包服务期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至采购人为止。

2.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定。

2.4其他要求:供应商可同时投标响应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编制、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两个包,但是只能成交一个包,在前一个包别中被评审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将不再推荐为下一个包别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项目评审顺序为一包→二包。

3. 一包、二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包: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控制价)编制业绩。注:须同时提供①合同、②合同甲方盖章的造价成果文件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未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等关键评审内容,可补充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2019年1月1日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控制价)编制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①合同、②合同甲方盖章的造价成果文件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上述资料中未能体现时间、建筑类型、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内容,可补充提供由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二包: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审计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等审计项目)。须同时提供①审计通知书(或咨询合同)、②合同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能体现合同甲方盖章的成果文件扉页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审计通知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3)2019年1月1日以来,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1个单项合同工程投资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不低于8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等)审计项目负责人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跟踪审计或结算审计或竣工决算审计等审计项目)。须同时提供①审计通知书(或咨询合同)、②合同履约完成的证明材料(包括并不限于能体现合同甲方盖章的成果文件扉页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以审计通知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4.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

4.3方式:

1)供应商须登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以下简称“省主体库”)兼容的数字证书且已完善基本信息,详情参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www.anzhaobid.com)服务指南。

2)潜在供应商查阅采购文件后,如参与响应,则须在规定的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支付相关费用(如须交纳),可采用网银支付、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等方式。

3)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服务电话(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

4.4每包售价:采购文件费用300元;交易系统使用费100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2024年6月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

6.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地点: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采购公告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安徽省水利厅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8.其他

采购需求

一包采购需求

一、项目规模、内容

市工人疗养院拆迁安置房,位于航华路与广场一街交叉口,建筑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共计20层,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建设内容:一楼为服务大厅;2-6层为妇女儿童保健办公用房;7-16层为产后休养中心;17-18层为产后康复中心;19层为健康教育培训中心;20层为餐厅。

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含配套工程)涉及设计、采购、施工全过程全范围清单及预算编制以及为建设单位合理使用资金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内完成本项目分阶段招标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编制及其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

二、服务要求

1.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参加图纸交底、现场踏勘、工程量清单和预算价会审、回复投标人对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等疑问、完成最高限价的备案工作以及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工作。

2.成交人须服从采购人管理,保证工程造价人员接到采购人通知24小时内到场,并做好以下各阶段服务:

(1)编制阶段:

①成交人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及地点完成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任务;

②在编制过程中,成交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工程量计算底稿,配合采购人进行相应审核工作;没有信息价的,须提交详细询价报告;

③成交人须参与采购人组织的相关审核工作,按照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④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文件。

(2)招投标阶段:

①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答疑出具回复意见;

②配合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工作。       

(3)施工阶段:对施工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引起的疑问积极释疑、解决,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出具书面回复及相应资料;包括不限于与跟踪审计单位、施工单位核对工程量清单等工作,以及配合完成采购人要求的其它工作。

(4)竣工阶段:对竣工结算审计过程中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引起的疑问积极释疑,配合跟踪审计单位完成结算审核工作。

3.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新计价规范、办法、政策性调整及现行定额计算,材料设备价格按以下优先顺序:(1)《蚌埠工程经济》当期信息价;(2)安徽省内其他地市当期信息价(如其他地市同一种材料有不同价格时,按照低价计入);(3)市场询价(如有参考品牌与信息价有差异的,也应进行市场询价)。

三、编制周期及工作汇报

1.编制施工总承包项目清单阶段:成交人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编制和预算价编制工作。

2.施工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与跟踪审计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并出具相关意见书。

3.编制施工总承包中暂估价工程、以及后续专业分包等工程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各阶段编制周期不超过25天),成交人应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和地点完成咨询任务。

4.工程量清单编制及预算价会审,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对应专业负责人进行汇报。

四、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项目组成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人数

驻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

按需驻场

2

土建造价师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

按需驻场

3

安装造价师

一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专业)

1

按需驻场

8

合计


3


注:1.上述配备人员不得重复使用,人员不得交叉任职。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及增加人员)需在“人员配备表”列出,不满足《人员配备基本要求》的,按响应无效处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五、人员变更违约条款

成交人更换项目团队中的任何人员应取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且更换人员资质不得低于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的要求,更换人员比例不得超过30%。若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课以成交人2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土建负责人、安装负责人的,课以成交人1万元/人▪次的违约金;更换其他工程造价师的,课以成交人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六、质量要求

1.质量要求符合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2012)、《关于加强重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履约管理的通知(试行)》蚌重[2022]49号、工程造价咨询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本省地方性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严格维护采购人的合法利益,累计审查结果综合误差率控制在3%(含)以内。

2.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不合格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为:施工招标过程中(以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受理后时间为准),采购人对成交人的工程量清单预算价文件进行核对时或在招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出现:①单项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误差导致增减金额20万元以下的不扣减咨询酬金;②单项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误差导致增减金额20万元及以上、50 万元以下的扣减咨询酬金 2000 元;③单项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误差导致增减金额50万元及以上、200万元以下的扣减咨询酬金 5000元;④单项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误差导致增减金额 200 万元及以上的扣减咨询酬金 10000 元;⑤如单项漏项、错项或工程量误差导致费用偏差累计超过最后修正后造价总额的3%,扣除咨询酬金的20%。(注:工程量误差计算方式按偏差率的绝对值累计计算。)

七、其他要求

1.配备人员原则上于成交人收到采购人通知书之日起3天内到位,成交人须依据项目进度和采购人要求合理安排专业人员开展咨询服务工作。

2.如采购人要求驻场,驻场办公期间,成交人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相应设备、设施、用品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二包采购需求

一、项目规模、内容

市工人疗养院拆迁安置房,位于航华路与广场一街交叉口,建筑面积约1.66万平方米,共计20层,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建设内容:一楼为服务大厅;2-6层为妇女儿童保健办公用房;7-16层为产后休养中心;17-18层为产后康复中心;19层为健康教育培训中心;20层为餐厅。

本次服务范围包括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医疗集团妇幼能力提升项目跟踪审计及结算审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全过程、全范围跟踪审计(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审核、施工总承包中暂估价工程以及后续专业分包等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审核,进度款审核、签证变更审核、结算审核,索赔与反索赔等) 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服从市审计部门管理,如遇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抽查本项目涉及审计工作的,配合完成审计抽查工作等。

二、主要工作任务和相关要求

1.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工程进度及采购人要求,负责复核项目所有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公章。施工合同签订后按采购人要求,与清单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开展工程量清单核对工作,并出具相关意见书。

(2)制定跟踪审计方案的实施细则,确定控制目标。

(3)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本项目专项工程、设备采购等造价咨询服务。

(4)根据采购人要求负责组织材料、设备的询价工作,出具询价成果文件。

(5)对不同的方案进行价格测算比较,提交测算结果;对工程变更的价格进行测算,提交成果文件。

(6)审核工程进度款,掌握施工进度,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已完工程量月报进行审核, 并提供当月进度款审核报告;按照采购人要求,对其它参建单位进度款审核。

(7)负责工程经济签证单审核,审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签证(含变更及隐蔽验收)记录的及时性、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包括变更(签证)的实施及完成情况,审核送审资料是否齐全,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组价是否合理,是否符合采购文件及合同的有关约定,并确认最终审核价格。现场发生变更签证时,及时做好记录工作。核算调减或取消项目的费用。

(8)如发生付款偏差,配合全咨单位及时统计偏差原因,根据原因提交纠偏报告。

(9)检查施工现场实物是否与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一致,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现场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时,及时上报采购人。

(10)积极收集项目资料,并做好记录,为可能发生的索赔和反索赔做好准备。

(1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协助采购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事宜。

(12)参与图纸会审、监理例会、工程造价控制的有关会议,及时了解工程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采购人进行决策,并根据会议内容安排工作。

(13)负责项目结算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提供完整结算报告,接受审计主管部门复审;审核其他参建单位的费用,提供成果文件。

(14)服从采购人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安排的相关工作。

2.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工程进度及采购人要求,对工程量清单、预算价及采购文件与合同中涉及商务条款提出建议。

1)根据工程进度及采购人要求,对清单编制单位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成果文件进行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的审核,编制说明的审核,无价材料的询价等,提出建议或意见并出具相关文件。

2)采购人、代建单位(蚌埠城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全咨单位其他方面的要求。

(2)工程开工阶段的审计

1)根据采购人需要,依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计划,编制相关用款计划。

2)根据采购人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合理化分析,对异常报价及时预警,并出具审核文件。

(3)工程施工阶段的审计

1)施工合同内容的审计。主要包括对建设工程的合同审计。主要审核材料设备价款调整、暂估价约定、计价计量规则条款、结算条款等内容表述是否合规、合理、准确、完整。

2)工程变更的造价咨询。工程变更前对相关费用进行测算,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3)工程进度款的审计。施工单位按月报送工程进度报表,经全咨单位确认后上报采购人,跟踪审计单位签署意见后,提交采购人进行审签。跟踪审计单位根据工程进度,审核实物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款,所报进度是否与实际工程进度及实物工程量相符,计量计价方式及支付 办法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复申报或将采购人直接采购的材料、设备虚报的现象。

4)工程变更的审计。跟踪审计单位参与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的论证会议。审核变更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由主张变更的单位或部门以书面报告形式提出,是否经过可行性论证等。重大设计变更,尤其是可能引起工程造价超出工程投资总额控制目标的设计变更,必须事先论证,明确造价变化出具的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进行费用测算,按审批程序报批。在考虑成本效益的基础上,跟踪审计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核、测算,并出具相关审计意见。

5)工程签证的审计。跟踪审计单位参与工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签证等工作。对变更签证,跟踪审计单位主要审核是否符合变更签证的管理程序和批准权限,签证内容是否与实际发生相符,计量计价方式是否与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相符,能否作为结算依据等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必要时现场拍照,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最终出具审核意见。

对工程造价有影响的隐蔽工程签证,跟踪审计单位人员应及时到场记录,若施工方自行处理,工程结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6)材料设备价格的审计。对于非招标确定的认质认价材料设备,根据采购人的书面要求,按照采购人确定的品牌、规格,提供价格方面的咨询意见。

(5)隐蔽工程及工程验收的审计

1)在隐蔽工程完工前,采购人会同全咨单位、跟踪审计单位一并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隐蔽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预埋工程、钢筋工程、土方工程、打桩工程、地基及基础工程、屋面工程、装饰基层、安装管线工程等投资范围内的工程。现场核查隐蔽工程做法,材料是否与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规范、图集等相符。跟踪审计人员须做好跟踪审计的书面记录、照相、摄相、电子文档,保留证据。对于结算时容易产生分歧的隐蔽工程,如土方工程、路基工程、拆除工程等,应重点跟踪。

2)工程验收包括基础验收、主体验收、竣工验收。基础验收:参与现场核查基础、开挖尺寸、土质类别、边坡系数、排水方式、土方运输方式及运距等涉及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主体验收:参与现场核查构配件的制作方式、运输方式及运距,依据设计图及变更核查重要构件的尺寸及位置,插筋留置的方式,门窗洞口尺寸、防腐及保温材料的类型、材质及实际做法,涉及工程造价变化的验收资料及索赔资料的完整性及真实性。竣工验收:参与核查变更、材料认证及有关索赔的书面证明材料,做好交工、验收时间记录。

(6)索赔费用的审计。

在施工过程中,跟踪审计单位对可能引起索赔的因素重点跟踪,并及时提供相关审计咨询建议,以力求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对已经发生的索赔事件,根据合同的约定,即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终结等相关记录,必要时现场拍照,收集相关证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一起及时处理索赔事件。在施工过程中,对由于施工单位的过错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工期延误、费用增加造成损失的,积极协助采购人及时提出反索赔。必要时配合采购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相关事宜。

(7)竣工结算阶段的审计

初步审核建设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现场勘查,检查实际施工是否与报审结算资料相符;审核工程结算,包括审核工程量、取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等,出具审计意见书及最终审定工程结算报告。

3.廉政要求

(1)审计人员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文件,如《审计八不准》、《蚌埠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审计组廉政责任规定的通知》等。

(2)不得要求施工单位派车接送。

(3)不得接受审计项目施工单位请吃、礼金、有价证券等,中午用餐原则上自行解决,如有困难,听从项目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安排。

(4)不得与施工单位就审计事项私自接触,一切与工程项目有关的活动均需通过项目建设单位。

(5)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施工单位开展业务。

三、人员配备基本要求

项目组成员配备要求表

序号

岗位

资格要求

人数

驻场要求

1

项目负责人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

按需驻场

2

土建造价师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专业)

1

至少一人驻场

3

安装造价师

一级注册造价师(安装工程专业)

1

6

合计


3


注:1.上述配备人员不得重复使用,人员不得交叉任职。人员配备(人员配备基本要求及增加人员)需在“人员配备表”列出,不满足《人员配备基本要求》的,按响应无效处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2.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

3.成交单位按采购人要求及现场实际需求安排驻场人员,现场同时驻场人员不得少于两名(保证土建、安装专业各一名)。

四、其他要求

1.严格按照《关于加强重点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单位履约管理的通知(试行)》(蚌重〔2022〕49号)要求执行。

2.如采购人要求驻场,驻场办公期间,成交人自行解决办公场所及相应设备、设施、用品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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