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项目室外附属工程补充公告
金额
40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4/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1100000190206157001
预算金额400万元
招标公司南皮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于洋0317-20388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招标项目名称: |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项目室外附属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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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 E1100000190206157001 | ||||||||||||||||||||||||||||||||||||||||
招标公告名称: |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公告编号: | E1100000190206157001001 | ||||||||||||||||||||||||||||||||||||||||
原公告内容: | |||||||||||||||||||||||||||||||||||||||||
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已由南皮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审字【2020】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皮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皮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项目室外附属工程;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南皮县文化艺术中心、图书馆、美术馆项目室外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3建设地点:沧州市南皮县南环西路,项目西至安顺大街、南临香涛路;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7工期:90日历天;8质量标准:合格;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招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第三方平台使用费:付费主体为 “潜在投标人”。收费标准:项目类别:施工:合同估算价<400万,收费金额880元/标段;4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1280元/标段;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1580元/标段;合同估算价2000万以上(含2000万),收费金额2880元/标段。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施工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名单,否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 提出投标申请,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微企业有预留份额,预留比例为 40%,其中:小微企业预留比例为 60%。大中型企业投标的需提供《分包意向承诺书》,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8 09:30至2024-04-1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4-3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冀招标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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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公告内容: | |||||||||||||||||||||||||||||||||||||||||
本项目图纸以最新上传图纸为准。特此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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