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QZB-YQ-2022-159
二、项目名称:乐清市市区道路硬隔离建设一期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合计:3699040(元),最终按实际结算。 | 乐清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城南街道悬浦村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乐清市市区道路硬隔离建设一期工程 | 乐清市市区道路硬隔离建设一期工程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按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高起月,隋洪才,金炜军(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 址:乐清市城东街道宁康东路2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2591018
质疑联系人:周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7-625910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清市乐成街道阳光大厦1幢2单元705室
传 真:0577-88113837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文俊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967760029
质疑联系人:黄鹏
质疑联系方式:1367644182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乐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1568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