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洛浦县生猪养殖精准扶贫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250.00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19/07/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px-szyz-jzfp-cg
预算金额4250.00元
招标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符妍18690306898
标书截止时间2019/07/15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5
公告正文
洛浦县生猪养殖精准扶贫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洛浦县生猪养殖精准扶贫合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行政区域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公告时间 2019年07月08日 19:2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详见公告正文
招标文件售价 ¥20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06室)
开标时间 2019年08月05日 12:00
开标地点 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预算金额 ¥3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联系电话 15199769960
采购单位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单位地址 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199769960
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8690306898

一、 招标项目编号:LPX-SZYZ-JZFP-CG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洛浦县生猪养殖精准扶贫合作项目 4250 39000000 公猪50头,母猪4200头 具体的参数及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责任的能力;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依法纳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具有相应动物养殖规模的养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为了预防输入性动物疫情及有效控制洛浦县重大动物疫病本项目不接受进口货物投标; (2)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三证合一证营业执照(应具有采购需求相应的生产许可或经营范围);(3)提供有效的种畜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品种证明、在畜牧部门备案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组织、交运、检验检疫、验收合格、移交前维护、交付使用及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专业技术能力; (5)凡愿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鲜章); (6)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19-07-092019-07-15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06室)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凡愿参与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及按上述第四条要求的全部资质证明文件(均需原件,所有证件的公证件及其他形式,本次招标不予认可)准备齐全(并备全套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以上证件复印件一份,以存备查)。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9-08-05 12:00:00

七、 投标地址: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八、 开标时间:2019-08-05 12:00:00

九、 开标地址: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洛浦县住建局5楼)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洛浦县生猪养殖精准扶贫合作项目 20000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田奴尔瓦克支行 30580501040003217 基本账户转出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9:00前至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换取保证金收据,未及时换取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信实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妍

联系电话:18690306898

传真:0903-7827812

地址:和田市人民西路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6层

2、采购人名称: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5199769960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洛浦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唐主任

监督投诉电话:0903-66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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