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皖E0-21-2024-0484
二、项目名称:和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工程(和县卜集自来水厂改扩建及配套工程(厂区及配套管网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和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和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和县农村饮水安全提升项目工程(和县卜集自来水厂改扩建及配套工程(厂区及配套管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5万立方米每天净水厂1座,包括机械混合-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V型滤池、反冲洗泵房及鼓风机房清水池、送水泵房、加氯加药间、排水排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机房及其他附属构筑物等;新建DN800输水管2根7.12千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配套建设DN500-DN1000供水管网30.2千米,管材采用球墨铸铁管、钢管、PE管和钢筋混凝土管。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发改行审(2024)130号),项目统一代码:2401-340523-04-01-309869。
3、投资规模:本项目核定投资概算约为236475400.00元。
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181663308.52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1月24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注: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上传投标文件前通过“联合体邀请”模块邀请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被邀请的联合体成员单位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通过右上角“消息提醒”-“邀请提醒”-“联合体邀请”确认接受邀请后,方可组成有效的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
(4)为进一步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成联合体。招标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恶意重复组成联合体扰乱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6、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一成员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注:(1)“类似项目”指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要求:
① 合同至少包含新建或改建2.5万立方米每天净水厂1座;
②包含新建或改建球墨铸铁管(或钢管)管网建设内容。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安徽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项目详细信息包括对时间年限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合同协议书以及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扫描件。若合同协议书、验收鉴定书不能体现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可补充提供项目法人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等扫描件。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中无合同签订时间的,评委会不予认可。
(4)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或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的信息无法证实投标人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则该项目业绩不予认定。
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本项目的全部标段投标。
十一、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工程技术条款、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30分,进入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zbcg.mas.gov.cn),办理网上用户登记,然后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http://zbcg.mas.gov.cn/TPBidderNew/)获取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网上用户登记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网上用户登记流程须知》。
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由投标人自行登录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3、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林芝,0555-5200336。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第5开标室。
3、投标人解密时间: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5日9时00分。
5、需要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且系统接收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7、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受理。
十六、招标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5日至2024年10月30日17时30分
2、费用支付:网上免费下载
十七、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十八、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十九、备注:
1、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详见《马鞍山市公共资源新版交易系统投标人端操作手册》网址:https://zbcg.mas.gov.cn/masggzynew/fwzn/003007/20231020/dd52e39d-77ea-4d32-b657-b9fac15c9d13.html
2、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
二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和县水利局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文昌中路306号
邮编:2382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宇
电话:0555-5321379
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附楼五楼
邮编:243000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张静、黄麟
电话:0555-5206657、5200387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0555-5200194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马鞍山市和县历阳镇和州路1488号政务中心大楼1021室
电话:0555-5335006
二十一、投标保证金账号: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的形式详见招标文件;若采用网银、电汇、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选择以下一家银行进行缴费:
账户1: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四村支行
账号:9558831306000223416
账户2: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
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05121
账户3: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
账号:179765437183
账户4: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20010267716366600006201
账户5:
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
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1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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