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医用空气净化消毒机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医用空气净化消毒机项目,已批准建设。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现作为招标人邀请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参加本项目比选,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及服务。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批次采购40台,估算金额18.752万元。
二、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参加投标的单位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营业执照合法有效且经营范围涵盖本次招标的项目内容,投标企业具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没有单方解约合同行为、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行贿受贿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因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服务问题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接受邀请的单位,请于2022 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2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由于疫情问题,报名时无需到现场,需将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扫描件;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发送到邮箱2775860652@qq.com;联系招标代理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
五、申请书的递交
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应根据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制申请书并提交给招标人,提交申请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 9时30分,地点为石家庄市长丰路4号长丰苑办公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市庄路261号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申主任
电 话:18503202936
招标代理: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西二环北路299号
邮 编: 050000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6631121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