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4876.81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0/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76.81万元
招标公司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睿创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8685965087
中标公司贵州建工兴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4876.81万元
中标联系人陈建强
公告正文
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发布时间:2020-11-02 21:0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的望谟县2018年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三期)二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EPC)S5200000000028694001001 已于2020年10月29日 11时00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无 中标结果公示2020年11月02日至2020年11月05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请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望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15186373230) 投诉。 招标人:望谟县金鼎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532959876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睿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85965087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兴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富盟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诺贰级-D352065728; 市政行业专业甲级-A145009152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48768146.00(元);设计部分下浮40%暂定总价226100.00元,施工部分下浮2%暂定总价48542046.00元。 |
质量:达标 |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陈建强 |
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 |
注册(职称)证号:01673152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垠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阳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D352060970; 市政行业设计专业甲级-A152000010-6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48768146.00(元);设计部分下浮40%暂定总价226100.00元,施工部分下浮2%暂定总价48542046.00元。 |
质量:达标 |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皮仁立 |
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 |
注册(职称)证号:黔2551718000585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建工西南建设有限公司,贵州弘毅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候选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352043104; 市政行业乙级-A352007454 |
投标报价(元)/下浮率:48768146.00(元);设计部分下浮40%暂定总价226100.00元,施工部分下浮2%暂定总价48542046.00元。 |
质量:达标 |
工期(交货期):360日历天 |
项目负责人:韦成 |
项目负责人资质:贰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职称)证号:02018550 |
企业业绩(如需要):/ |
项目负责人业绩(如需要):/ |
企业获得奖项(如需要):/ |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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