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1年罗源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金额
19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1/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 采购公告
2 更正公告
3 中标(成交)公告
4 合同公告
2021年罗源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 | 2021-12-27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罗源县水利局
乙方:福建红蝠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3]JSGC[GK]2021004的2021年罗源县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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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10299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其他水资源管理服务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项) | 详见投标文件 | 199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玖万元整(¥199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2年6月30日前交付申报材料。;
4.2交付地点:罗源县水利局。;
4.3交付条件: 通过福建省水利厅验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 调查摸底。 根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对罗源县节水工作现场进行调查,包括管理制度完善情况、节水工作落实情况、节水工作成果等。根据调查结果,拟定工作项目清单,并依据县政府各主管部门职责,对项目清单进行任务分解,制定项目工作进度表,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 5.2 宣传动员。 (1)组织各创建成员单位以及节水载体创建单位召开培训会议,重点讲解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内容以及载体创建工作开展明细,协助确定参会名单、制作培训日程表、制作培训课件、拟制培训通知等。 (2)依照任务清单,指导各政府主管部门开展资料收集工作,对不符合评价要求或缺失的材料数据,指导相关单位做好修订、审核、补充工作。 5.3 节水载体建设。 (1)组织召开节水载体建设培训会,安排专家进行水平衡测试标准、日常节水管理和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申报培训,下发资料收集清单。 (2)节水型企业建设:确定重点用水行业企业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计算其所占比例(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企业报告每家企业各2本); (3)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确定公共机构单位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以及水平衡测试工作,计算占比(水平衡测试报告和节水型单位报告每个单位各2本); (4)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协助确定居民小区节水型载体建设名录,开展节水型居民小区建设工作,计算占比(节水型小区报告每个小区各2本); (5)本次创建载体数量初定38家(根据初步调查,参照已验收通过的达标县,本次罗源县节水型载体建设初定数为38家),具体的载体数量以达到《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标准要求为准。根据38家载体现场走访调查情况,安装远传电磁水流量计、智能远传水表,提高计量率;部署节水载体管理系统,提高用水效率和管理水平;改造节水器具,达到节水载体建设相关要求。 节水载体创建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安装远传电磁水流量计、智能远传水表。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安装远传电磁流量计或智能远传水表,并根据按照节水型载体创建相关标准要求,提供现场安装服务。 ②部署节水载体管理系统。节水载体管理系统包涵全域节水型载体一张图系统和个体节水型载体系统。 ③生活用水器具安装和改造。根据创建载体的调查报告、水平衡测试报告以及节水型载体创建相关标准要求,提出创建载体的生活用水器具改造实施方案,并提供现场安装和改造服务。 5.4 生活节水器具推广、节水宣传,提升社会节水意识 (1)对公共场所、居民小区居民家庭进行生活用水器具调查,填写器具调查表(样本600份,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表),编制节水器具使用调查报告; (2)协助确定生活节水器具推广的场所,印刷派发节水宣传传单,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 (3)开展辖区内公众节水意识调查工作,编制节水意识调查表,确定调查方式及对象,开展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确保70%以上调查对象有明显的节水意识(样本1000份,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本); (4)全面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宣传工作,包括微信等新媒体宣传,设 计印刷宣传标语和环保袋(印刷宣传标语1000份,环保袋1000个,需要在工作方案中提供样本),创建过程中张贴和发放。 5.5 节水型社会大数据平台 节水型社会大数据平台包涵:①节水载体管理系统;②取水户流量实时监测系统;③节水型灌区管控系统。 5.5.1 节水载体管理系统 1)概况:包涵全域节水型载体一张图系统和个体节水型载体系统,全域节水型载体一张图系统包涵全县的节水型载体的GIS和用水数据,个体节水型载体展示节水载体个体基本信息、用水情况和设备情况。 2)用水情况: a.累计节水量:同比节水量和环比节水量。 b.昨日漏失水量:根据昨日用水户数、夜间最小流换算昨日漏水量。 c.人均用水情况:根据日、月、年时间维度展示节水载体的人均用水曲线、人均用水列表。 d.用水情况:通过曲线图来展示选定日期内节水载体的用水曲线和用水总数。 e.漏损情况:展示节水载体的漏损情况。 3)动态水量平衡监测:展示节水载体的动态水平衡状况。 4)用水定额情况:根据用水量和定额标准对比用水定额情况。 5)设备情况:实时展示设备的完好情况。 6)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年计划用水量,系统自动换算每个月的用水计划,按月、年时间维度展示节水载体用水计划。 7)用水定额管理: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用水定额管理”评分标准进行开发,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设置录入相关数据。 8)计划用水管理: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赋分表-计划用水管理”评分标准进行开发,并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设置录入相关数据。 5.5.2 取水户流量实时监测系统 本系统对全县的取水户进行实时流量监测,对取水户实现集约化管控,收取水资源费提供精确数据依据。对取水进行严格管控,对超出行业取水定额的超采成为进行警告,根据数据显示,及时做出响应。 5.5.3 节水型灌区管控系统 节水型灌区管控系统内容:①掌握区域用水总量;②水权交易功能,统计分析水资源利用情况,调节水权分配;③辅助制定节水办法,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遏制浪费。 1)水权管理: 水权分配:按照耕地面积和种植作物核定单位灌溉用水量,将农业用水分配到各用水户。 水权交易:农户可将富余水权通过平台流转交易并获益。 2)阶梯水价管理模块 分类水价管理:根据经济作物高于粮食作物,地下水高于地表水的原则制定分类水。县域内可依据各村实际情况执行不同的水价。 阶梯水价管理:阶梯水的计费周期支持月、季、年。阶梯数量可设,最多支持4阶。 5.6 后期工作规划和特色建议 提出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后期工作规划和特色建议。 5.7 节水型社会成果影视拍摄 选取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素材,编写脚本,并邀请当地媒体拍摄高清影像资料,用于申报及现场汇报,并达到相关要求(5分钟以上,清晰度1080P)。 5.8 资料收集与汇编 统计、汇编各类数据成果、制度、文件、资料,指导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材料具体实施内容,完成申报材料汇编工作。 依据《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材料收集汇编包括且不限于以下类别:用水定额管理、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量、水价机制、节水“三同时”管理、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器具推广等。 按照《节水型社会评价标准(试行)》进行自评,达到85分以上,汇编一套完整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按照省厅要求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9 现场迎检工作指导 (1)确定现场企业、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农业用水计量点、高效灌溉点等现场检查名单。 (2)对接各检查名单中的单位,指导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3)组织专家组对现场考核单位进行预检。 (4)制作现场考核活动手册,提供给水利厅专家组,保证现场验收顺利通过(准备30本),工作方案中需要提供手册框架样本。 5.10 工期和质量保证 按照罗源县水利局同意的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项目,包括全面摸排罗源县供用水基础情况、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实施方案编制、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技术指导、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汇编、节水载体建设、节水器具调查、公众节水意识调查、节水宣传与节水型器具推广、拍摄影视片、现场迎检工作指导。中标人必须保证在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资料申报工作,并确保通过水利厅的验收。具体申报验收安排以福建省水利厅安排为准。 5.11 维护人员保证 验收通过后派驻技术人员常驻维护两年。 5.12 软件系统维护期 软件系统维护期从验收通过之日起两年。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福建省水利厅组织验收合格,采购人上报水利部备案。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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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95 | 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福建省水利厅组织验收合格,并收到省厅补助款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95%。 |
2 | 5 | 在采购人上报备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的5%。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验收通过后两年。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责任和义务 10.1.1项目通过福建省水利厅验收后,甲方必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款项按时支付乙方费用,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按逾期付款金额日万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 10.1.2根据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相关标准要求,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本单位相关资料,补齐缺失资料,并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收集其他创建成员单位的相关资料,协调各创建成员单位之间配合问题,做好行政支持及申报材料的审核等工作。 10.2乙方责任和义务 10.2.1乙方须按时按阶段向甲方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因编制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应无条件补充、修改,不得再追加费用,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 10.2.2在签订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于已实施的项目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提供的软件系统平台必须是由乙方自主研发并拥有软件著作权。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若协商解决不成,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双方均同意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决。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无。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罗源县水利局 | 乙方: | 福建红蝠科技有限公司 |
住所: | 罗源县凤山镇司前街水电大楼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东星村(智慧信息产业园)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402080109601031635 |
签订地点: 罗源县水利局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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