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51.3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高发改投审〔2023〕95号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要区水南镇镇容镇貌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高要区水南镇镇容镇貌提升项目的审批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办公室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高办字〔2021〕1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功能,优化乡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环境,为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提供良好的基础,为推进水南镇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美丽水南提供有力支撑,我局同意实施高要区水南镇镇容镇貌提升项目。
二、项目代码:解锁会员查看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肇庆市高要区水南镇圩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间112.5㎡高速路口驿站;维修镇街路灯更换灯泡98盏,功率60w;圩镇(沿河)房屋外立面改造1845㎡;镇街及镇街周边生活污水处理,安装PVC排污管1339.2m、规格为DN110 ,双壁波纹管1869m、规格为DN200,检查井99座、规格为φ315,雨水井21座、规格为φ700;大迳河岸景观提升,水泥护坡645㎡,人行道437㎡,安装安全防护装置272m,铺种台湾草皮1131㎡,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种植5棵株高约400cm、胸径约20cm的蓝花楹。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251.3593万元,其中:工程费232.41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7857 万元,预备费用6.159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统筹解决。
七、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的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接文后,请按《政府投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2号)、《肇庆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肇府〔2014〕3号)和《关于印发高要区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高发改〔2021〕22号)的规定开展各项工作,项目开工前依法到相关部门办理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并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十一、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及时填报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3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抄送: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