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海南路(聚兴路-东河)工程、宝轴路(康桥北路-林周路)工程、长兴东路(洪大路-北海路)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别以甬发改审批〔2022〕152 号、甬发改审批〔2023〕246号、甬发改审批〔2023〕209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建设周期测绘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兴海南路(聚兴路-东河)工程位于镇海区庄市街道,南起东河,北至聚兴路;宝轴路(康桥北路-林周路)工程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西起桥北路,东至林周路;长兴东路(洪大路-北海路)工程位于江北区庄桥街道,西起洪大路,东至北海路。
招标控制价:574644元(其中,兴海南路(聚兴路-东河)工程招标控制价183208元;宝轴路(康桥北路-林周路)工程招标控制价277634元;长兴东路(洪大路-北海路)工程招标控制价113802元)。
招标范围:兴海南路(聚兴路-东河)工程、宝轴路(康桥北路-林周路)工程、长兴东路(洪大路-北海路)工程的全建设周期测绘技术服务,包括规划测绘等内容。
测绘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项目各类测绘成果报告通过相关行政审批之日止。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测绘能力。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招标代理人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中标候选人公示日前“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准),如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该项目重新招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4年9月4日9:00时至2024年9月1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费用0元,不再提供纸质文件,请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s://ygcg.nbcqjy.org:8071/login.html)自行免费下载。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点击报名并支付100元系统使用费。
4.4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人联系。
4.5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并及时下载本项目修改、补遗、答疑文件及相关附件,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4.6 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投标人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9时30分。
5.2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逾期上传或上传不成功的,其投标无效。
5.3 递交(上传)方式: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4 开标地点: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进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可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直播系统
(http://ygcg.nbcqjy.org:8062/),在线观看投标文件开启直播过程。
5.5 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除因招标人或系统原因外,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视为投标人撤回其投标文件。
5.6 如初次投标,操作说明详见(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24、http://ygcg.nbcqjy.org/detail?articleId=295)或致电技术支持:0574-87187195、13396609883、18968299314。
6. 投标保证金
6.1 金额:人民币8000元。
6.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 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 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绕城高速连接线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 系 人:邹芳敏、徐新宇
电
话:0574-8809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