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揭西县樱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4548.48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QZ-GC-2024-GZ052-1
预算金额4548.48万元
招标联系人-0663-5583622
中标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4548.48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茂台
公告正文

揭西县樱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24 开标时间:2024-12-24 09:30
阅读量:89

投资项目代码 2312-445222-22-01-418061
投资项目名称 揭西县樱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揭西县樱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 揭西县樱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施工
公示名称 揭西县樱山花谷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24日
评标情况 一、开标情况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大亚湾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中宇建业建设有限公司共5家投标单位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以及准时参加远程线上开标及解密。
二、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情况
本次参与评标的单位有:1.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惠州大亚湾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3.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4.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5.四川中宇建业建设有限公司5。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以上5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均通过初步审查。
三、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详细评审情况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5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审标准进行详细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单位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价格部分 综合得分 排名
1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30.00 31.54 29.94 91.48 1
2 惠州大亚湾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30.00 26.58 29.99 86.57 2
3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0.00 26.04 29.94 85.98 3
4 四川中宇建业建设有限公司 26.00 25.04 29.93 80.97 4
5 福建省华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00 26.22 29.91 77.13 5
四、根据本工程招标文件评标、定标条款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次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484816.66元,投标下浮率:4.47%;
第二中标候选人:惠州大亚湾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318115.91元,投标下浮率:4.86%;
第三中标候选人: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5489091.04元,投标下浮率:4.46%。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45484816.66元
投标下浮率:4.47%
质量承诺 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3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王茂台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20202103781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业绩情况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惠州大亚湾市政基础设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45318115.91元
投标下浮率:4.86%
质量承诺 合格等级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3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彭建良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粤144201520153108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业绩情况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根据需要可以填写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等) 投标报价:45489091.04元
投标下浮率:4.46%
质量承诺 符合工程设计图纸、国家、行业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或以上。 工期(交货期) 360个日历天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赵增强 资质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晋1142019202000540
业绩 /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业绩情况 /
异议受理部门 揭西县京溪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京溪园镇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周先生 联系电话 0663-5853026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揭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663-5583622
联系地址 广东省揭阳市揭西县城霖都大道7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2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4年12月27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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